Alfa20070128 wrote:看了 01鄉民 的發...(恕刪) 陳幸妤過去就是被記者這樣玩的,不是嗎?雖然我很討厭扁家一家,但更恨媒體如此設計新聞!同理,何女的嘴臉雖然讓我想吐,但媒體記者也沒資格這樣操弄!
icom28000 wrote:現在的問題不是在於救不救的問題...而是救起來時,人家的態度跟這位大姊的態度.....是大大的不一樣啊....今天這個事件,若被救起時,他的態度是很不好意思的,很抱歉的...表示自己不該為了拍照這樣爬下去我想,現在的狀況就不會是這樣.... 不是現在這樣會是怎樣?就不會被說浪費國家資源了,是嗎?原來浪費國家資源與否,完全取決於當事人事後態度,是吧?(都用問號,沒遽下結論喔,看清楚......)
何女判斷錯誤 以身涉險 以致進退維谷義消訓練不夠 裝備不齊 以致頭破血流記者肩扛機器 身兼導演 以致新聞失焦這則新聞如果我是採訪的記者,拿掉長官授意或揣摩上意,加上篇幅允許,除了新聞發生經過之外,按照重要性排列,我會比較想探討的是:1.事發地點是否真的具有危險性 ?先前有無受困案例 ?是不是該公告禁止靠近?2.義消平常有無相關訓練? 當天為何沒有依規定著安全裝備再行救人 ?是裝備不足還是便宜行事?3.何女當天是如何一步步走到必須求救的地步? 有無求救之必要性? (現場摸擬以不造成相同意外事件為最高原則)以上是我十九年前到八年前,十一年記者生涯的訓練與經驗,但是必須說的是,目前各報各電視新聞台的長官,如果只有一條新聞的篇幅或時間,通常會把前兩項自動忽略,先要求記者做兩件事:1.一定要拍到何女丶2.必須取得何女說法記者為保住飯碗,大概也只能照指示照理。久而久之,記者於是形成自己採訪新聞的一套 SOP,極力追求具有新聞張力的畫面與對白,必要時用言語刺激新聞當事人,以達到"新聞效果"何女在鏡頭前的反應,應該就是這樣來的。對記者來說,何女如果坦誠面對,對自己的愚蠢行為勞師動眾,並造成人員受傷一事,深自反省(有的"熱心"記者還會提供聲明內容的諮詢或潤飾甚或捉刀服務),這樣大概就有75分,可以放心交差了。如果現場氣氛掌控得宜,何女悔過同時,還能聲淚俱下,甚而下跪求原諒,那就有80~85分,長官的口頭嘉許甚至公司的實質獎勵,都不是不切實際的預期。但不是每個新聞主角都這麼好搞。何女即是鮮明不過的證據。人家不給訪,怎麼辦? 打電話回公司向長官回報,就這麼算了? 想太多! 當年我的長官是說:"你自己也當那麼久的記者了,反正上面說要這條新聞,你自己看著辦!"小弟幾次之後是自知不是那塊既討得了長官歡心又對得起自己良心的料,於是選擇走人,但多人的選擇都是FIT IN。於是窮則變,變則通,誰都知道新聞當事人在事發後的情緒是緊繃易爆的,只要適時給點火花,那就嘿嘿嘿......誰叫妳不給訪? 不給訪就用言語不斷刺激妳! 沒反應? ok,當事人麻木不仁,裝死到底;有反應,那太好了,什麼叫100分,何女這則新聞就是啊!至於個人列的優先順序,前者恐一再有人受困,次者怕有人再次受傷,都是不得不面對的課題,也是務實;可惜這年頭,實者,BORING也,還是重口味好看,也無怪乎一堆媒體一味務虛了......
平湖客 wrote:但是必須說的是,目前各報各電視新聞台的長官,如果只有一條新聞的篇幅或時間,通常會把前兩項自動忽略,先要求記者做兩件事:1.一定要拍到何女丶2.必須取得何女說法記者為保住飯碗,大概也只能照指示照理。久而久之,記者於是形成自己採訪新聞的一套 SOP,極力追求具有新聞張力的畫面與對白,必要時用言語刺激新聞當事人,以達到"新聞效果"何女在鏡頭前的反應,應該就是這樣來的。(恕刪) 所以觀眾真的要能多思考 不然在這些新聞經營者的操控下 很容易失去自己的判斷但相較之下 感覺公視的新聞播報會好一點 畢竟它的經營方式不同於其他商業電視台.
平湖客 wrote:1.事發地點是否真的具有危險性 ?先前有無受困案例 ?是不是該公告禁止靠近?2.義消平常有無相關訓練? 當天為何沒有依規定著安全裝備再行救人 ?是裝備不足還是便宜行事?3.何女當天是如何一步步走到必須求救的地步? 有無求救之必要性? (現場摸擬以不造成相同意外事件為最高原則)...(恕刪) 就這3點就應該按一個
平湖客 wrote:不是現在這樣會是怎樣...(恕刪) 我是說,我對這件事的觀感.....而不是轉述其他人的觀感而,現在,我對他的觀感是,若他被救起來的時候,態度是謙卑的,自己認為他是錯的,浪費到資源的話或許,我對他的觀感會好一些.......就是這樣.我本身也是有參與鳳志及特搜義消....這種案子,可以說是多的很...各種人,也見識的很多....
平湖客 wrote:不是現在這樣會是怎樣...(恕刪) 也煩請看清楚我與01鄉民之間的對話.....我本人也是非常厭惡那種應注意而未注意....而導致一些本來可以避免的意外....的人所以,煩請看清楚所有對話.......
戒律王 wrote:是嗎那一條...(恕刪) 這個可能要請救難隊員出來說明當他們接獲民眾報案,是本著何種法律規範,而出發去執行任務!而報案人又是基於何種法律規範來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這點也要請有報過案的人才能告訴你!小弟功力還不夠深厚
icom28000 wrote:我是說,我對這件事的觀感.....而不是轉述其他人的觀感而,現在,我對他的觀感是,若他被救起來的時候,態度是謙卑的,自己認為他是錯的,浪費到資源的話 為什麼她對外界態度要謙卑?就只因為她打了電話麻煩了救難人員出動?所以你是覺得所有報案的人都應該要對於你們救難人員畢恭畢敬?為什麼她盡到應盡的義務後卻沒有權力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