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魔神探-康士坦丁 wrote:
呵~你說別的也就罷了...(恕刪)
關於這一點,我再次道歉,前面(還是在別串?)有網友提醒,才發現我搞混了,也有道歉,而那些說法是在誤認仲裁庭的情況所言!
至於答不上來的問題?您覺得我答不上來,如果是對著您,覺得有必要去答嗎?更何況...那叫問題,還是叫囂...

哈哈哈,樓下還在丟自己的臉啊?
我說為什麼現場兩雙不一樣的電子襪,為什麼要抓我們不抓對方?對啊!為什麼,我不知道耶!我怎麼那麼笨?

要批評別人,請先去看清楚本來的文,否則像小寵物一樣一看到人就叫,這樣的人真是失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