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dance wrote:
要說是巧合所以寫得劇...(恕刪)


我覺得你說的超棒~~

分析的很有道理,實在是佩服阿~~

中肯鄉民 wrote:
一篇相似可以當巧合、二篇相似可以說偶然、三篇相似當老子是笨蛋嗎?

果然夠中肯

以內文來看,或許真的說不上【抄襲】,頂多只能說【模仿】,
但如果將文章推回至【大綱】呢?

兩篇的相似度有多少?

0.前言
1.某天一覺醒來。
2.察覺世界不對勁。
3.推論可能發生的原因。
4.求救。

有人會說九把刀的文章同樣是抄襲卡夫卡的文章,同樣都是以【某天一覺醒來】作為開頭,
這頂多只能說是靈感來源;而陳與九兩者的文章,相同的可不止只有【某天一覺醒來】相同喔。

而關於文章抄襲,柚子在玩軟體中文化時也常常看到,一個簡體中文的軟體,如果我用程式自動轉換為繁體中文,
那樣子是【抄襲】嗎?我也可以說因為簡體的是【光驅】,而我的是【光碟機】,所以不是抄襲

在音樂方面也有類似的情形,大陸法律上規定【兩首歌如果8小節雷同就算抄襲】是犯法的(臺灣還沒有),如果不是的話,就只能說是模仿,或是借鏡、靈感來源(比如說李聖傑的“關於情歌”以及中華民國國歌“三民主義”)法律上是無罪的。
原來,當錯過了結婚的衝動,結婚就變得遙遙無期~ 除非搞出了一條人命~
柚幫柚子 wrote:
果然夠中肯以內文來看...(恕刪)


你說的卡夫卡那個
剛剛我上google打九把刀
第一頁就有人講了
ch0101 wrote:
在下應該沒有沒有抄襲之疑!...(恕刪)


您都說了自己是"引用"了...

引用是可以的, 是對原創者的一種尊重

如果您跟陳同學一樣, 說"天下文章本是一大抄", "路遙知馬力"這兩句話是您的"原創"的話...........

讓您自己說你有沒有抄襲之疑吧

=========================================================

今天您說一句15個字話, 中間有10個字和別人是一樣的,

或是發一篇100字的文章, 中間有幾句話和別人相似, 我覺得程度上來說是可以的

如果是一篇一萬字的文章, 中間有5千字以上是別人的Idea....那就...

=========================================================

這些只是程度上的問題, 套一句之前網友的話:"不如說現在用中文字的大家都抄襲倉頡好了"
沒有參考過就可以當成是自己創作的嗎?

我小時後(那時沒有見過游泳圈)想出了用內胎就可以浮在水上,難道我就可以宣告游泳圈是我發明的嗎?

我發現了物理一定會往我腳下落,難道地心引力就是我發現的嗎?

我覺得觀念錯誤是陳母(陳生獲知作品與九先生雷同後本想撤回投稿,但陳母堅持),創作本來也有義務去查證是否有與前作雷同,自己都認為有疑慮(因此寫信給九先生去確認)的作品就不應再堅持發表了。
=無憂無慮自由自在=
無意亂入此長篇論戰帖……看完所有在我之上的回帖,真是讓我受益良多啊,原來“延用”文章架構中心思想主心骨是“模仿”而不是後面那個词,原來“抄襲”只能而且必須是C+P,原來中學生不能譴責不能指出其錯處,原來作家出名了被人侵犯著作權不許維護自己的權益……
原來冠C的照片真的是PS出來的,是有心人士“模仿”出來的啊,哎呀,我说了啥?
豆豆爸
抄襲可是文學界的大忌耶
而且都上報紙頭條了
要和解恐怕難了
看完整串討論

某大所強調的CP才是抄襲這個論點,我有不一樣的看法

CP所造成的是100%的內容相同...我認為那應該算是重製,不是抄襲

請不要再用CP才算是抄襲的論點

看了真是很
miltonwsm75 wrote:
看完整串討論某大所強...(恕刪)


沒差啦,他都不敢說話了
反正按照他的定義
我們都該把著作權規費燒給倉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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