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惡劣的代購業者"日必購"電話錄音!!

v3su wrote:
我文章沒辦法自己刪除...(恕刪)



其實我發現他有低調,

他在Y拍上面很熱鬧,

僅只於買他私人物品和用一元起標賣東西,

已經不再開新長期刊登代購的頁面了,

也可以說他想用買東西及賣東西洗評價,

但是不再開新的代購頁面了,根本是不敢在Y拍上做代購業務了.

應該說他本來就沒做代購,

只是打代購名號,不然我的貨去哪了? 不然fox88的錢怎會退的那麼快?因為根本沒幫訂貨.

綠色花椰菜 wrote:
其實我發現他有低調,...(恕刪)


話說
你的錢拖多久了?
為何別人的退這麼快
你的一拖再拖?!

innovaig wrote:
話說你的錢拖多久了?...(恕刪)


因為其他人都只是嚇他說要去報警而已,

不是真報警.

我是真的報警備案了,

所以他就擺爛,

想收到傳票等到上法院才要處理.
如果換作是我被人報警,我想動作就會考慮較多

v3su wrote:
記得
當出庭時..請當庭跟檢察官告知"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那麼除了刑事以外..還有一關民事可以再制裁被告
民事部分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哦"(恕刪)


提出附民賠償是在一、二審法院審理時,並不是向檢察官提起,檢察官是負責刑案起訴偵查

綠色花椰菜 wrote:
因為其他人都只是嚇他說要去報警而已,
不是真報警.
我是真的報警備案了,
所以他就擺爛,
想收到傳票等到上法院才要處理 (恕刪)


可是看了好幾個案例
都是有到警局報案了啊

只能說...辛苦了...
祝你早日將錢拿回來吧

等收到傳票...不知何時了
八成在上法院前就會匯款給你了吧
然後再跟法官說早就退款了- -
yentz wrote:
提出附民賠償昮..(恕刪)


......
可以跟檢察官提起
若在起訴後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
則是得再另外跟"法院提起訴訟"
得再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狀"向法院遞狀
這跟偵查庭時提出..不一樣..得再具狀

若在偵查時請求檢察官
檢察官則會請原告附一份刑事附帶民事狀
(可以直接用a4列印..而不是狀紙)
然後會直接隨全案卷宗呈送到法院

如果是在偵查時提出..則是地檢署
若起訴後才提出..則是向法院的服務中心遞交
綠色花椰菜 wrote:
我是真的報警備案了,
所以他就擺爛,
想收到傳票等到上法院才要處理.
(恕刪)


如果您是報案
我就真的要恭喜您
因為對方倒大楣
其實這可以隨便打電話去法院問"總機"就可以了..不用特地問訴訟輔導或是法律咨詢
我相信您得到的答案一定是
"事前不和解還錢..非要擺爛上偵查庭..看看怎麼被求刑"

我倒是很佩服他..他現在已經是我的偶像了
所以對於這種不怕法律或以為"每次都會過關"..我很佩服

詐欺罪已經有被判決到25年以上的案例了哦(一罪一罰)
去年及今年都有數個案例..查一下新聞應該還可以查到
記得六月份也有一個跨海詐騙集團..主嫌被判決28年還是27年
這詐騙集團是去年底被查獲..在台中
所以您不要以為不起訴或是"判很輕"..現在為了杜絕詐騙
法官都以"一罪一罰"來判刑了哦
(之前詐欺刑責因為輕微..所以坐個幾年出來又再犯非常多)
而且之前可能以為是"交易糾紛"沒有深入調查
但現在已經浮上新聞..我就不信哪位檢察官還敢"不起訴"
真的..我真的不相信現在有哪位檢察官還敢不調查..直接以交易糾紛為由..不起訴處分
那個只要檢察官一調查..連拍賣頁的原始檔都可以跟奇摩調到
包括數年前的原始檔都有..不是過了幾年或刪了就沒事
(我去年旁聽還有一件涉及更久..居然連民國92年的拍賣原始檔及信箱原始檔都有..法官拿出來時..被告是直接傻在那裡)
如遇罪嫌重大的人士,請通報境管局,海關..避免潛逃出境
不好意思..我直接補充

我有編輯文章..把比較不須要的雜碎唸給刪掉
然後我要自打我巴掌..因為我打錯訊息

我有打出前幾天有位提告老闆那個
那是提告"性騷擾"不是性侵..我剛剛才發現我打錯字@"@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7/78/2vs77.html

以上轉貼來源 奇摩新聞

可以點進去看..法官判賠精神賠償金十萬元
所以我沒有喇叭哦
上面也提及了會交給執行處處理
等於是法律會從中介入強制執行..若脫產則有損害債權刑責

所以原告們不要忽略了自己的權益
"精神賠償"給它要求下去..金額可以自己訂..會由法官裁定

ps:給一個資訊
已經通過"速審法"..也就是現在只要起訴的案件
法院的判決不能再拖拖拉拉..請Google一下"速審法"
所以原告們記得刑附民..因為不用等判決確定..民事可以另外審
這樣可以省掉很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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