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希望部份可以通融一下

不過野猫野狗要就帶回家養,不然像我家對面公寓門口放一個狗碗,結果流浪狗晚上12點準時上班,叫個不停,也沒人管,愛他就要照顧他,不照顧也請不要多給愛,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我也很反對抓猫狗,因為抓十隻可能沒一隻活,政府處理流浪猫狗太爛了,但也請不要多事,越養越多

千年之夢 wrote:
那飆車族去餵狗貓管不...(恕刪)
德國真是狗狗天堂。真好。

我倒是看不出來將狗當成畜生算是什麼妨礙動保法的推廣?

我一點淺見,台灣要像德國呢?
第一:他們現行那套領養、認養措施要學過來
第二:繁殖場要全部勒令關門營業
第三:強力執行捕捉並撲殺流浪狗
第四:就是花媽提的這個。懲處餵養流浪狗的人士

要做到每條狗都是『家犬』而非『流浪犬』的境界。
我們才能說我們進步了,我們也是一個善待動物的國家。
而非你們這些視而不見,或整天就說流浪狗很可憐卻拿不出辦法的婦人之仁想的那些空幻的言語。

羨慕德國?那就開始做。只會空談是沒有用的。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寵物源頭管控法,開放香肉店,但不能養殖,只能抓野生的,一定很快就沒了

ps.家裡的狗要顧好,可能也會不見
jiuanwenbaobai wrote:
動保們就繼續做夢吧....(恕刪)

jiuanwenbaobai wrote:
動保們就繼續做夢吧..

等你們去立個"寵物源頭管控法" , 好嗎 .(恕刪)



這個社會真多 做事沒半撇 意見又很多的人
來立個 公務時間禁止睡眠/理髮/跳舞/跑步法 怎樣?

絕代蝴蝶 wrote:
你們不是都把阿貓阿狗...(恕刪)


<你們不是都把阿貓阿狗當成人嗎?>
---> 你寫的 <你們>是包括<我>嗎? 呵呵...如果是,請不要幫我亂寫.
我文中哪部分有提到呢? 我都忘了...請告訴我.

<一個人不事生產整天在路邊等人施捨不是乞丐不然是啥?>
---> 所以你認為<流浪貓>整天在路邊等人施捨就是乞丐嗎?
呵呵...也許你是很有能力的人...但,流浪貓也是很有個性的.

蛙鳴之地 wrote:
德國真是狗狗天堂。真好。

我倒是看不出來將狗當成畜生算是什麼妨礙動保法的推廣?

我一點淺見,台灣要像德國呢?
第一:他們現行那套領養、認養措施要學過來
第二:繁殖場要全部勒令關門營業
第三:強力執行捕捉並撲殺流浪狗
第四:就是花媽提的這個。懲處餵養流浪狗的人士

要做到每條狗都是『家犬』而非『流浪犬』的境界。
我們才能說我們進步了,我們也是一個善待動物的國家。
而非你們這些視而不見,或整天就說流浪狗很可憐卻拿不出辦法的婦人之仁想的那些空幻的言語。

羨慕德國?那就開始做。只會空談是沒有用的。(恕刪)



閣下的說法值得深思.
不過小弟將您的看法改了一下 如下:

第一:他們現行那套領養、認養措施要學過來
第二:繁殖場要全部勒令關門營業
第三:強力執行捕捉並設立卷養機構 發展完整認養制度(學德國)

基本上不會有第四點懲處流浪狗罰則
(1)基本上如果沒有了流浪狗就不會有這個問題
(2)如果有 我建議以鼓勵代替處罰
例如發現流浪狗並帶往卷養機構可以給予適當獎勵 之類的

謝謝~

setup54088 wrote:
來立個 公務時間禁止睡眠/理髮/跳舞/跑步法 怎樣?..(恕刪)


別忘加上 : 公務時間禁止震怒/哭餓/法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setup54088 wrote:
閣下的說法值得深思....(恕刪)


我沒看錯得話。
蠻前面的篇幅就提到德國圈養的機構的作法了。
所以你認為德國的圈養機構很完善嗎?
我覺得是蠻完善的。除了對領養人的條件要求相當高之外。
動物收容進來跟容積率的控管相當有效率。
其實不用捨近求遠。我們臨國日本也是這麼有效率,或許他們領養制度沒德國完善。
鋪了這麼長的梗了,該圖窮匕現了:『安樂死』
我想你該不會天真的以為德國圈養機構會讓狗狗安享天年養到他死吧?
嚴格的領養人要求,再加上相當有效率的安樂死執行。
那個前面歌讚德國多棒的,能否分享德國收容所的領養率是多少?
我光看你的資料大概就猜得到德國『殺很大』
倒是我們的收容所因為長期被有心人士阻擾撲殺執行。
反倒成了很多貓狗安享天年的地方。也反倒成了很多貓狗的病窟。
本來沒事的進來被感染絕症,那怎辦?本來就該當機立斷的讓他死,焚化。消毒。
結果都一堆假愛心的說啥救救看。結果還不是讓貓狗很痛苦的死去了。
然後才來痛罵收容所的環境很差,每年多少流浪貓狗喪命...
殺生以救生。想要博愛,麻煩先有能力再說。

至於是懲處餵食還是鼓勵抓去動物收容所?
其實都可以啦,不過,罰比賞更有效率。
這是不爭的事實,畢竟我們國民水準沒這麼高。
然後,我們政府很缺錢。獎勵發不出來,還是罰金有收入會比較好辦事。
就因地制宜來說,懲處還是比較符合我國國情的。
居然忘了01要當流量大的營利網站,而不是專業網站,我還囉唆雞婆個雕~一起喊無腦萬萬歲就行了呀,多省事。
alexlovem wrote:
<你們不是都把阿貓阿狗當成人嗎?>
---> 你寫的 <你們>是包括<我>嗎? 呵呵...如果是,請不要幫我亂寫.
我文中哪部分有提到呢? 我都忘了...請告訴我.


您沒說過,我在這裡跟您致歉。
alexlovem wrote:
<一個人不事生產整天在路邊等人施捨不是乞丐不然是啥?>
---> 所以你認為<流浪貓>整天在路邊等人施捨就是乞丐嗎?
呵呵...也許你是很有能力的人...但,流浪貓也是很有個性的.

在我的觀念裡,有人養有人教的狗跟貓就是寵物,路邊沒人養的就是野貓野狗,法律規定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marrisawang wrote:
你真有愛心
我也想做 但現在連看都不忍心 下不了手
問題是你撿完後如何處理呢?
有地方埋嗎?

就是不忍心那些小動物死無全屍才會下手幫牠們撿屍體阿~~
我車上都有擺一疊自製的貼紙~
說明塑膠袋裡有動物的屍體~請路人不要好奇打開~
也謝謝清道夫幫我把這袋東西帶走~

PA:我通常不埋的~因為這樣反而污染環境~
清道夫收走~帶去燒掉~其實比較好~~






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
阿姐消失很久耶
動物屍體
鄉下多的很
不過通常都是薄薄的一片




我撿過"鴨賞"....~"~|||
也撿過扁扁的貓乾....~"~|||



PS:這裡吵成一團了~少進為妙
看來大家真的很討厭不負責任的飼主跟無差別捍衛流浪貓狗生命權的人以及欺善怕惡的無能執政法條...
有問題改用PM吧,,^__________^,,




有興趣大家可以去看一下"The Royal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 (RSPCA)"
看看人家怎麼做的~~~
(這還真的需要好好教育人民對尊重生命的觀念才作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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