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檢沒帶身分證警察開槍~~!!{轉帖}

搞不懂為何有些人會說警察執法過當??
看影片對方明明極度不配合阿
而且怎麼看都不是單純出門逛街吧

不然下次有人帶西瓜刀出門
就說我是要去買西瓜,大家現場殺來吃而已

而且對方行為上已在侵犯警方的公權力了~~
都已經在動手動腳了
警方對空鳴槍是做為警示之用~~
開9槍代表警告9次仍無作用
不知道在美國這時警方是否可以直接攻擊對方了呢??
希望有住美國的版有可以解答一下??
單身有單身的快樂~~~但是有機會還是想找個伴阿
不要看美國警察動不動就肆無忌憚的開槍
美國人可以擁槍固然是造成一點不當舉動警察就開槍的習慣
但是他們大部分會先使用塑膠子彈,打不死人的(但是會讓你痛到想死)~~
不要以為美國警察都那麼喜歡殺人!!
風~~
Jamespon wrote:
我們除了在這邊發表自...(恕刪)


若警察已先確認這群人是討債組織,
去執行任務,我想任何人都沒話說
但如果就因該人沒帶身分證(即使該人不配合),就執意強制拘提,甚或開槍示警,
這就有違比例原則

以前,警察權力很大,可以隨意進入百姓家中,
隨便找任一理由,就可以將其抓走,才有後來必須要有搜索令才能進入百姓家中;

以前,警察可以到公共場所臨檢,尤其是八大行業,後來卻變成你如果有繳保護費,
就少臨檢,若沒繳保護費,就每個禮拜去臨檢,所以現在也不可以隨意臨檢;

以前,只要有人報你是流氓,警察就用流氓逞制條例,直接抓去關,
結果變成地方派系剷除異己的手段,警察若找不到相關條例治你,就引用此法把你抓去關,
最後此法也被大法官判定違憲;

現在,若你沒帶身分證,警察就可以隨意把你"請"去警察局,
那以後,警察只要看你不爽,隨便問你有沒有帶身分證,
即使你有帶,也可以用"無法辨別",把你"請"去警察局,
這樣可不可以?

警察不是不可以執行公權力,而且也要支持警察執行公權力,
但必須遵守比例原則,也要考量人權,
若讓警察權力無限擴大,難保不會出現警察流氓.

今天大法官作出不得隨意臨檢的結論,不是沒有原因,
因為人權寧願太過,也不要不及.

jwlin222 wrote:
"現在,若你沒帶身分證,警察就可以隨意把你"請"去警察局,
那以後,警察只要看你不爽,隨便問你有沒有帶身分證,
即使你有帶,也可以用"無法辨別",把你"請"去警察局,
這樣可不可以?

警察不是不可以執行公權力,而且也要支持警察執行公權力,
但必須遵守比例原則,也要考量人權,
若讓警察權力無限擴大,難保不會出現警察流氓."
(恕刪)


這就是問題的關鍵!!! 也就是我一直想要強調的部份!

而要解決這樣問題的最好方法, 就是獎勵好的執法人員, 嚴懲執法流氓!!


條文和規則是死的, 要如何解釋與引用端看有權力的執法人員要以何種立場來使用這些條文和規則

應該是要讓每一個案例都可以攤在陽光下, 讓權責單位檢討, 也讓社會公斷!

jwlin222 wrote:


若警察已先確認這...(恕刪)


唉~!人權 就是因為人權太高這些人才敢囂張
如果態度好 我想沒帶身分證 警察也可能會放人吧!!
重點就是那態度~
如果態度好 那警察很雞歪 那就真的是流氓警察
小弟我也曾經被臨檢 乖乖的也是拿出證件
態度也很好 走之前還說開車小心~
這不是很好嗎?? 將心比心
哪天你遇到一堆痞子 你能夠忍嗎??
jwlin222 wrote:
若警察已先確認這群人...(恕刪)

越是開放國家
人權就越自由
不然我們也可以回到以前
或是大陸用武警公安來執行
這是民主國家必經之路
法規設定的越嚴格
這不只保護人民
更是保護警察
我支持jwlin222的說法
雖然現在一直剝奪檢警調的權利
但這也是讓司法與行政體系更完備
也更平衡
雖然目前看起來警察越來越難當
但這也是考驗警察部門想出更完善的方式面對群眾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OCEAN1975 wrote:
越是開放國家
人權就越自由 ...(恕刪)


人權就越自由 ~ 安全越低落 ...
歐洲一堆極開放的國家 ~ 世界盃時就鬧暴動 ~
是否要等到台灣自由到有暴動才叫人權自由??? 可以自由火拼才算自由?
你希望是哪一種?


更何況這幾年的台灣的道德教育 ... 唉
等人類的獸性消失或是能自制時再來談人權吧
epocelin911 wrote:
人權就越自由 ~ 安...(恕刪)


+1~~ 不過當暴動發生時~ 這些極開放自由國家的警察..棍棒齊飛~打起老百姓可不手軟~~
不像台灣警察這般綁手綁腳..鎮暴也只能拉拉扯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大家都說腳給他開下去就好啦等等等的~~
想想看~真的給你槍,你敢真的開槍打人嗎?由其又穿上制服才更有所顧慮吧?說難聽點如果打歪了怎辦?如果子彈貫穿又打到後面的人怎辦?

我建議配電擊槍啦~兩把一起帶~聽說電擊比真槍還好用~之前不是有神精病中了一槍還拿刀砍警察的嗎?電擊槍打下去~就算天生神力也要趴下,又不太會造成嚴重的永久傷害(之前有新聞是醉漢攻擊憲兵,結果憲兵近距離拿步槍往他大腿開下去,那隻腿應該廢了吧?)。而且我相信拿電擊槍打人比較不會有顧慮,效果又超好~警察又都是在城市裡跑來跑去的,拿著那麼危險的東西四處開,就算對空嗚槍~啊打上去的子彈不會掉下來嗎?我是不知道被掉下來的子彈打到會不會怎樣啦~不過也是很危險的不是?

不過要實現我看是要很久啦~~這位條杯的做法我覺的蠻對的,反而是那群人~一整個就是白目到極點~他是白痴到以為只要上新聞人家就會挺他們嗎?沒影片的話也許用文字人家還會有所誤解~還自拍影片來證明自已的錯~~哈~~真是無言~
敢嗆警察
我想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對警察杯杯大小聲的
真有膽啊

台灣很可憐
警察杯杯都被某些媒體污名化了

好警察都沒人想當了
我想這位影片中的警察先生會越當越無力吧
因為台灣的某些媒體
錯的都能說成對的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警察的錯....哎呀...

看那影片下標題的人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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