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低公肖委 wrote:這要講出來,很難.....潘女不小心撿到李婦貧苦人家的兩萬多元潘女利用自己的基礎但又明顯不足的法律常識,要求遺失金額的三成李婦因為家裡貧窮,乃求情潘女,連警察都出面幫忙求情,但潘女不為所動,堅持索取遺失金額的三成(恕刪) 幫大大補充一下,如上紅字.
古意郎 wrote:真理越辯越明,謊話經...(恕刪) 潘女: 不 要 再 給 我 打 分 數!!!體萎會官員: .....吞 下 去.....逆低公肖委大大,下午那位見到落單正妹就想把人給XXOO的狠角色君子呢?你有看到他嗎?
高雄國立大學動保社可以合法募款嗎 ?該校在聲明稿中動物保護社自成立以來便長期接受校內外捐款"前社長"這行為算是勸募吧!而且還是非法勸募吧!她使用李婦名義捐款 李婦不知情可有偽造文書之嫌疑請問達人們該收據有任何效用嗎??
s55556 wrote:高雄國立大學動保社可以合法募款嗎 ?該校在聲明稿中動物保護社自成立以來便長期接受校內外捐款"前社長"這行為算是勸募吧!而且還是非法勸募吧!她使用李婦名義捐款 李婦不知情可有偽造文書之嫌疑那張收據為何只有社章沒有總務或是經手人章也沒有社長章潘女還聲稱可以抵稅請問達人們該收據有任何效用嗎?? 非法勸募跟斂財有何區別呢.反正,大家說了林林總總.我只看到那個6K女真的是很混,除了文憑是寫著自己學過法律以外,沒有一樣符合她應有的水準.說是要行使留置權,但她本身並未優先與失主聯繫,是失主撥打自己連同現金一併遺失的手機,才找到潘媛如.然後隨便拿個收據給失主,還裝可愛的說~~這個可以抵稅喔.學生時代就出國去玩,還敢向學校請領助學金.要是我是那個李姓婦人,我就直接在派出所喊她搶劫與勒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