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remo2919 wrote:
我不知道啊!是你說是...(恕刪)

後面推論那麼多..
簡單的問題講都不敢講~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後面推論那麼多..簡...(恕刪)

我從來對誰通知道記者,沒有問題,我為什麼回答?



怒濤爆裂 wrote:
那是你說的呀~挖洞?...(恕刪)

你首頁不就這麼說了嗎?後面的編劇你也編進去啦!

怒濤爆裂 wrote:
原來電視報導在你心中...(恕刪)

不可盡信?

沒錯啊!那你又信了什麼,才來蓋樓...




還有,你損人就可以,“半桶水”說得那麼高興,自己卻那麼沒度量喔?!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我從來對誰通知道記者...(恕刪)

我還以為樓倒了...

remo2919 wrote:
沒錯啊!那你又信了什麼,才來蓋樓..

我信了我..你信了你
所以大樓蓋起來啦~~
----------------------------------------
我那個桶如果沒水..不會像某些半桶的一直提出來
免得遇到整桶的~~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那是你說的呀~我說的...(恕刪)


怒濤爆裂你是說台北縣土城廣福派出所內值勤或非值勤員警,99年12月13日晚間處理潘姓女子(甲方)拾獲李姓婦人(甲方)21000元案件當中或前後,曾介入甲、乙雙方糾紛,稱「你們這些年輕人.書讀到背後去了嗎?一點同情心都沒有..父母白養了"還邊搖頭~」

怒濤爆裂 wrote:
我還以為樓倒了......(恕刪)

有!你提出來了,不就正是滿桶的......
管妹...是誰啊?

468111 wrote:
怒濤爆裂你是說台北縣...(恕刪)


468111你是再三強調
"台北縣土城廣福派出所內值勤或非值勤員警,99年12月13日晚間處理潘姓女子(甲方)拾獲李姓婦人(甲方)21000元案件當中或前後,曾介入甲、乙雙方糾紛,稱「你們這些年輕人.書讀到背後去了嗎?一點同情心都沒有..父母白養了"還邊搖頭~」,"

還自己幫人回答"對吧"

對吧!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怒濤爆裂 wrote:
468111你是再三...(恕刪)


不是吔,我一直不認為有該等情事


現在問第二題

怒濤爆裂你是說相信撿到錢要3成這類事~
警察一定馬上通知記者~
因為警察不認同給3成這種事吧!
搞死要3成的拾獲人
這位通知媒體的警察爽了嗎?
自行自以為是(或大部分人認為)的正義了嗎?
學校真無辜

不要急

我已經護貝了

謝謝您的提示,見面再說
468111 wrote:
謝謝您的提示,見面再說...(恕刪)

請上來台北喲~~
我順便幫你拍照留念~~


我幫你再護一次

怒濤爆裂你是說相信撿到錢要3成這類事~
警察一定馬上通知記者~
因為警察不認同給3成這種事吧!
搞死要3成的拾獲人
這位通知媒體的警察爽了嗎?
自行自以為是(或大部分人認為)的正義了嗎?
學校真無辜

嘿嘿~個人想法要告...

如果要告"相信警察開罰單是為了獎金"的民眾..不就賺翻了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不會吧!!!

自己申請鎖自己的樓嗎???
管妹...是誰啊?
快到3000樓了,再為大家發佈新聞一則:

拾金不昧連3起 他們都不要酬金
更新日期:2010/12/18 04:11 〔自由時報記者羅正明、張軒哲、黃其豪/綜合報導〕「拾金索酬三成」風波沸沸揚揚之際,昨天傳出三件拾金不昧的好事,桃園拾荒為生的男子、北縣的陳先生、台中補教業者羅焜耀,以義行為台灣譜出美妙的樂章。

桃縣拾荒男撿到11萬和彩券

桃園縣平鎮市袁姓拾荒男,昨天途經龍東路時撿到彩券投注站老闆娘掉落的皮包,內有十一萬元、十九本刮刮樂彩券,他不僅沒索討三成報酬(現金部份就有三萬三千元),連老闆唐台輝要包給六千元紅包,他都拒絕,還是警方一再勸說他才勉強收下。

四十七歲的袁先生堅持不透露名字,記者想拍照,他面露難色說:「我不是好人,愛喝酒,別把我寫成大好人,還是別拍的好。」他說每晚出門拾荒,清晨才返家,約可變賣一、兩百元當生活費,昨天拾獲現款,心想失主一定很焦急,馬上送到龍岡派出所。

體會失主焦急 馬上送到警局

警方依皮包內的資料,通知掉錢的投注站老闆娘,她的先生唐台輝代領時頻頻感謝,一度紅了眼眶,直說:「沒想到這年頭還有這麼好的人。」

唐台輝想依近日「窮婦失金風波」之例,拿出六千元當報酬,但拾荒為生的袁先生人窮志不窮,婉拒了,後來是警察「關說」他才收下。他還說:「我只是做本份而已,我不是好人,很愛喝酒才淪落到拾荒的地步,家人也不想跟我住,別把我寫成新聞,不然以後我不敢去拾荒,別人會笑我是大笨蛋。」直言的作風令警察莞爾。


北縣陳先生:應該物歸原主

台北縣也傳拾金不昧佳話,吳先生將妻子坐月子要繳的十萬元費用,遺失在淡水鎮沙崙,被三重的陳先生撿到後送交派出所,他留下資料,卻不打算收取法定的「三成報酬」,也告訴警方:「撿到的錢不是自己的,物歸原主是理所當然,小事,不必張揚。」

丟錢的吳男接獲警方通知趕到領回失金時,打電話感謝陳先生,約定等寶寶滿月之後要向他致謝,並感激地直稱遇到「大善人」。


台中羅先生:只是舉手之勞

第三件義行發生在台中;失主邱文生本月四日領了四萬零六百元工程款,返家途經后里鄉仁里村時下車買香菸,卻遺落了皮夾,幸好補教業者羅焜耀騎機車經過拾獲,見內有四萬元現金,他在原地等了四十分鐘,未見失主返回,遂送交義里派出所。

羅焜耀始終未提及「法定三成報酬」,邱文生領回失款時很感謝羅焜耀,且對羅在正午烈日下枯等四十分鐘,感到過意不去,昨天登門致謝,又包了三千元紅包,但被羅婉拒了。邱文生直誇羅的拾金不昧可謂是教育界的典範,羅焜耀謙稱,只是舉手之勞,警方則笑著說:「羅先生洗刷了『補教人生』的負面形象。」


上面紅色那段我感覺怪怪的,記得昨天好像是說總額為30萬,怎今天又不一樣了呢,台灣的媒體記者們呀,你們離普立茲獎是越來越遠了喔,比對證據如下:

靠!該不會,被UDN的記者拿走了19萬,所以當自由時報記者趕到現場,就只剩11萬現金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