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ruce wrote:

我猜是軍援薩爾瓦多...(恕刪)


貨船沒這麼快啦
現在出船
到可以出來獻寶
最快也要到八九月吧
到狗窩裡說狗臭 豈有不被狗咬的道理
ya教授 wrote:
之前在陸航服役的時候...(恕刪)


以前也軍援過菲律賓F5戰鬥機-.-v
最近比較出名的例子大概就是軍援海地的國造65...曝光率高^^!
bryansun wrote:
你好
我是在國防部就職的
你的行爲已經構成洩露國家機密
請盡速除去圖片
不然我將起訴你
謝謝

先辦一下之前衛兵失職還貼影片的那個吧
那個已經退伍你們管不到
這個卻管的到??
高雄 115~117 碼頭嗎?!

懷念耶~ 之前見過 被貨櫃推成圍牆所隔絕快艇的載具....好像也在 高雄115~117碼頭裡

之前在120 還有看到 民航機的發動機...

小童 wrote:
今天突然接到通知(有...(恕刪)
bryansun wrote:
你好我是在國防部就職...(恕刪)


你在國防部?
你知道冒稱軍職人員也是違法的嗎?
要不要找你去CCK對面的國防部情報大隊辦公室坐坐?
不是常年在國外,年初才要去台北找房子?
不要亂開玩笑,有事的反而會是你
~~~~~~~~~~~~~~~~~~~~~~~~~~~~~~~~
陸海空軍刑法
第 74 條
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
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光拍個"除役"快艇裝船有甚麼洩密?
版大有透露要運去哪嗎?
高雄港一堆軍艦PO上來你管得著.....

bryansun wrote:
你好我是在國防部就職...(恕刪)


小朋友一下子說自己是社會新鮮人一下子又跑到國防部上班了

這麼厲害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958947
「如果世界發明以冷笑話為動力源的汽車的話,你已經跑的相當遠了嚘。」
KOBAYASHI wrote:
小朋友一下子說自己是...(恕刪)


可能是剛從"國防部".........退伍下來的新鮮人吧
除非國防部跟版大公司有簽署保密協定,並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辦理
不然這位小朋友的行為......
大驚小怪.....
都外交休兵了,除役艇送誰很重要嗎?
資源回收而已
應該叫憲調處先查他,在國防部上班戴名表,腳穿數千的鞋子

想在台北市買房子......(薪水夠付嗎?),42"液晶當螢幕用,

除非家財萬冠(應該不會在國防部上班吧)或中頭獎(更不會繼續幹下去),

不然一各軍職人員這麼會賺,是要好好查一下

送東西還怕人知喔,去看全X防衛或尖X科技,裡面常常報啦
送的雖然是舊船,但對對方及對方鄰國都是機密.
大陸也可跟對方說:我送好一點的船,01照片那些破船你們也要?

有飛機迷拍軍機起降都被約談,國家的事不要太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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