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嗯沒錯....車主有沒有違法目前是看取締人的 "認定"這點相當不正確也很有爭議...........同樣是改懸吊系統改在硬皮鯊((降低))跟改在 Escape((升高))身上可能就會有不同的下場改硬皮鯊, 有罪! 因為條子認定你可能拿來飆車改Escape, 無罪! 因為你改是為了去off road, 不太可能拿來飆車所以囉該是好好修正條例的時候啦
老J大哥您好~~我沒別的意思~~我表達的不好~~請您見諒!!我那次遇到臨檢也沒有違規,只是路檢攔我,我就靠邊配合,但員警一直聊天,我又趕著載小孩回家,所以言語上有點氣氛不好~~後來員警請我開引擎蓋,一看到引擎室拉桿跟負極接地線就開始了#$%&...我也知道我是理虧在先,但我仍覺得不是很服氣~~所以才膚淺的想說~~如果依法有據,應該可以避免許多亂七八糟的狀況~~不過看來我想得太單純了~~
你可去函公路總局或台北市政府監理處要求說明安裝引擎室拉桿是否違反車輛檢驗相關規定,然後把回函放在車上,如果是網路信箱提問現在也有文號,也可以印出放在車上如果下次又遇到警察刁你,你可以出示,如果他看了公函還是要開單,你可以要求他罰單加註你已出示公函,再提出申訴..................
雖然開了這個主題~可是我沒有車!連駕照都沒有 所以對汽車的法令都不清楚!!在看討論的時候,想到我專科老師的車!!那是一部很老的車,因為刮傷太多,所以整個車幾乎貼滿了貼紙!!這樣~算改裝車嗎?? 我是認真在問的!!
哇哈哈礦泉水 wrote:在看討論的時候,想到我專科老師的車!!那是一部很老的車,因為刮傷太多,所以整個車幾乎貼滿了貼紙!!這樣~算改裝車嗎?? 我是認真在問的!! 我也很認真回答你~前面也有前輩PO過,致影響行車安全者,這點是大家的爭議點~我相信您老師的車上貼紙如果貼在擋風玻璃上的話就算影響行車安全~如果是貼滿車身應該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