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癡事件.連日來造成廣大01鄉民的困擾.小弟在此向各位致歉

tim901 wrote:
罵人白痴是不對
但如果因這樣,就要去告人,那告人的人不對
因為台灣現在的司法資源不是閒閒沒事做,是加班都做不完了
如果小事提告,我建議政府可以把失業的人完全收編成司法相關人員



我覺得你的想法本末倒置
一開始就約束好自己的行為
那麼就沒有後來的提告事件了
怎麼反而怪罪別人伸張自己權利的行為

那麼假設有人吐口水在某人的身上
難道某人就不能提告嗎
反正只是口水用清水洗洗就沒事了
我覺得某人利用提告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剛好而已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冷眼3579 wrote:
白癡...(恕刪)


太犀利了, 一語道破整件事的重點
冷眼3579 wrote:
白癡...(恕刪)


有種+1

請問大大有直接PM給發文的嗎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記得一件事

沒有十成把握的事,不要跟別人賭

像我就不怕............來咬我啊...........................
阿桐伯沒有在賣藥啦...只會打"嘴砲"
愛文mango wrote:
白癡事件.連日來造成...(恕刪)


舉例說明.
今天~某人在公園看報.發現一則新聞實為有趣.故將內容讀出.而身旁數人中之其中一人聽聞後.白癡兩字脫口而出.試問這人是說讀報的人是白癡? 或該記者是白癡? 還是整則新聞內容中的故事或主角是白癡?

但是今天這位大大是用引言並且也PM給對方,你還有什麼理由說你不是在說對方?
敢作敢當,不再在這邊浪費網路資源!OK?

冷眼3579 wrote:
<BLOCKQUOT...(恕刪)


+1+1

能道歉是很好, 但總得有點不乾脆

不扯543, 拿得起放得下, 乾脆點
能道歉很好,雖然我也覺得有撇清責任之嫌

但是話說回來,若樓主直接承認是罵對方白痴
DUNHILL又硬要告的話,樓主也擔心這個吧
好像就自己挖洞自己跳了
所以樓主這樣說也是自我保護,人之常情了

不過冷眼3579的回答真是一針見血啊
我只想說
這個事件證明了一件事

你不能在因為你躲在螢幕背後發言,就可以無的放矢

告你差不多而已
要道歉還不乾脆一點 = ="
什麼不學,都學到政治人物....

死鴨子嘴硬


媽~~~!!為什麼隔壁小明打人沒事
我打人就有事

媽:乖,都是他們的錯,是他們太無聊
他們都針對你而已....

怪了,關小明什麼事
離題了

感覺不乾脆
還有想凹之嫌疑~

Dracula6502 wrote:
感覺不乾脆
還有想凹之嫌疑~


+1

看在 愛文的面子上

我個人原諒妳

但被你罵的人 原不原諒妳 我就不知道啦



請問你家是在賣愛文的嗎?

我想買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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