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找到這個網頁....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陳情網路受理系統
心一橫就給他陳情下去了
為了表示我的確不嘴砲, 真的有檢舉這件事, 特此公佈報案編號
案件編號:15208901
大家可以順便看看政府是怎麼處理這件事
該不會營建工程真的可以從早上六點做到晚上十點
一星期連續做七天都不休息的吧....
小弟的陳情文如下:
您好
本人住家地址為中和市大勇街xx號xx樓
在本社區距離不到10公尺寬的馬路對面, 有一正在打地基的工地, 名為萬事達的住宅興建工事
該工地每天早上七點多施工到晚上十點, 並且連周休假日也不間斷
大型機具產生的噪音跟排放的黑煙,已經嚴重影響本社區的生活品質
煩請貴局說明, 該工地的施工時段是否有違反法令
其夜間施工是否有申請合法的工作許可證
此外, 該工地施工期間超過12小時, 工人是否有適當的休息及輪班
我們也很擔心該工地在長時間的施工下, 工人體力不支發生工安意外, 造成生命及財產的損失
請貴局惠予稽核及答覆, 謝謝
kshs22 wrote:
點進來以為我報警抓姦...(恕刪)
<認真>
通常警察去頂多規勸,
這是修訂法規上的一個模糊地帶,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 】
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如果是平常時間非城市睡覺時間,
是由環保局派員開單,
但 要持續性的,
不然該員來到現場沒偵測到,
也是白搭...
最好自己先攝影起來,
再配合一隻檢測噪音的儀器和時間一起入鏡,
交給該員或是警察單位。
你去估狗 :噪音管制法 (民國 97 年 12 月 03 日 修正).doc檔
夏夕夏景好風景;阿薩峬麓好郊陵;山林老木好森林;熙熙紅柑好豐淫。 (形容很美的國度...來源: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