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e5136 wrote:
要重罰,修法就可以解...(恕刪)
就是那些立委怕哪天罰到的就是自己所以才不修法的...
如果對自己有利益的當然馬上通過(自肥條款)
風笛手 wrote:
所謂的「體制外」,比如說,酒駕撞死人的罪犯,反正受不到什麼法律的制裁
而如果受害者的家屬,心裡始終無法平衡,在忍無可忍之下
說不定會私自去將那位肇事者給做掉,這都是不無可能的~~
因為台灣連基本的司法正義都無法落實
在這樣不公不義的社會之下,是一定會導致很多「體制外」的事情發生
「體制外」之事,雖然也是於法不容
但這是因為這個沒有正義與公理的國家、政府、以及體制,去逼得民眾可能不得已而走上這步.........

,壞人在"劇中"會得到報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