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麗的背後,高雄DNA底層工讀

我表達的不好請大家見諒
已修正,謝謝

每個回文我都有仔細閱讀並檢討
有幾點我可以澄清一下

1.打工結束之後隔天才知道每個人的薪資(含職訓補貼100)
事前我們問上面的人也是說不清楚,只說去年每個小時95或者算場薪之類的
都不是正面回應這場高雄dna的實拿薪水。

2.不管是工作前、職訓、工作中,上面的人直接講明
『身份是工讀生,"不能"看演唱會,否則薪資取消之外另外要加收等值的票錢。』

如果早知道一小時算下來是60元
可以選擇去作屏東選舉的工讀一小時110,甚至供中晚餐
我在屏東讀書,就近工作會更有便利性
而大老遠跑到左營世運主場館做這份工作只換得一小時60元
說真的敝人覺得有點不值。
同學,這懂工讀的行情,別說是高雄了,在台北也很合理的了~

我的工作是在幫客戶承包類似的的活動,一般而言,活動工讀是算天的,不管一天會8小時,還是10小時,有時活動一拖就是12小時,但大多不會拖這麼晚,你說的職訓,我們是說勤前說明.不先跟你說明一下,你到現場能幹嘛呢?

但老實說最近幾次下來,我們寧可從以前活動中找表現好的同學,讓他當小工頭,他的薪水是一般的多500元,比如說一天1500 ,然後請這小工頭同學,找他自已學校同學,學弟學妹的,因為品質上比較好,也比較的動,我們就碰過叫不動的工讀生了~至於你要薪水高的,你英文好嗎?我們有時有要那種展場英文接待的,穿套裝,在會議室裏接待,一天2500,但你英文好嗎?

以上的工讀都還是坐在冷氣房裏,之前我們找過電腦展在外面發傳單的,上午10點到下午六點結束,含便當,一天1000元,因為是在世貿外面發傳單,ptt上發了還找不到足夠的人,我們只覺的,現在的學生,是不是太好命了~
Jasonintaipei wrote:
同學,這懂工讀的行情...(恕刪)


嗯嗯,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前輩
那您會在一開始徵人的時候說明薪資嗎?

敝人想表達的意思是
如果早知道薪資為60元一小時
我就會選擇同時期的選舉工讀,待遇也比較高

其實南部的計時打工也沒有像前面幾位大大說得這麼廉價
以敝人例子來說
像12月5號那天就有三個工作可以選擇
選舉(屏東市) 一小時100
選舉(屏東內埔)一小時110
演唱會(高雄世運) 薪資不明

但若是各位大大批評是敝人犯賤~自己選擇演唱會工讀的話
那敝人也不能抗議什麼
就當敝人是想抱怨一下(有種被拐的心情)吧
鄭帥 wrote:
那您會在一開始徵人的時候說明薪資嗎?

這是基本的吧
就算徵人單位沒說
你也應該主動先提問吧

小弟以前也有在像是展場、演唱會、會場打過工
就算是要事先職前教育,然後工資計算方式都會事先了解清楚
如果徵人單位一直迴避不講,那就有可能不去做了

現在的公司有時候像是做展覽需要工讀生之類的
公司承辦的部門去徵人時也會先把薪資計算方式先說明清楚
讓來應徵的人知道薪資要如何計算和領取

這次經驗讓你知道以後要先了解清楚薪資後才決定要不要做

Iron Man wrote:
這次經驗讓你知道以後要先了解清楚薪資後才決定要不要做^++^


唉唉,真的
那個時候召集人是交情不錯的學弟(小工頭)
一開始也是跟我說就算被抽成待遇也會不錯
基於相信人性本善...

敝人也有作過許多工作
有導遊、服務生、接待、pub、房務、客服等..
上課期間就做計時工讀
寒暑假就做整個月份的

不知道有沒有人來過最近一次的屏東熱帶農業博覽會
小弟當時做了整段期間的導遊人員
總共薪水28000+紅包500+供餐
主管也跟大家打成一片,有不定時的聚餐等..
是小弟覺得待遇最好的一次
我記得工讀生是有規定底薪一小時不得低於95元

轉貼知識+查的
1.月薪制則基本工資不得低於17280元 包括例假日

時薪人員則每小時不得低於95元 一週不得超過32小時

日薪制-則以95元乘以工作時速標準 不包括例假日

3.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七年七月廿六日台(77)勞動字第一四四二三號函

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於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5.查:僱主未如實給付時薪 可申訴
勞檢處表示,從事時薪工作者如發現僱主違反法令,
可撥勞檢處申訴專線25978931,該處將派員檢查
6.7.8.◎申訴管道:
.勞委會:0800-211459
.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02)27392582
.北市勞工局:(02)27598889轉7016
.中縣勞工局:(04)25263100轉2810
.高市勞工局:(07)8124613轉407
.高縣勞工局:(07)7332597


如果一開始未明確說出薪資計算方式,那工讀生預期一小時最少95元是合理的,畢竟法律已經明定了不是??

那...我想公司應該是不會有明知違法卻觸犯的可能,畢竟都已經可以辦演唱會的大公司了
可是為什麼實際拿到的薪水只有1小時66??


這個問題我剛剛想了一下....
會不會是負責找工讀生的看你們好欺負A起來了公司不知情??
還是有很多內幕沒有給你們知道...甚或樓主沒有講出來

我想有發生的話一切都是巧合把
不過如果沒有其他內情一小時給我66元...

我想0800很快會在我的手機撥號紀錄裡面一直出現

PS.如果當初說好12月5日當天算正式上班,

95*12=1140

就算便當扣掉,第一天的三個小時一開始就說好不支薪...

只發給900的薪資,不知道要怎樣跟勞委會說
夏蟲語冰 wrote:
會不會是負責找工讀生的看你們好欺負收起來了公司不知情??
還是有很多內幕沒有給你們知道...甚或樓主沒有講出來..(恕刪)


怕打出來會被有心人抓毀謗

感謝大大提供申訴管道,目前的確有申訴打算
只是,就如22樓的前輩所言
是算場薪(就算當時是計時,審查時也會說是場薪吧)
這樣可以用每小時不得低於95的條例去申訴嗎?



夏蟲語冰 wrote:
PS.如果當初說好12月5日當天算正式上班,超過8小時的時間也應該要報加班費..(恕刪)


當初結束時是am1.00左右
當我們在簽名準備下班的時候
最大尾的主管說:『要留下來幫忙搬搖滾區椅子的會算加班費,若是不留下來薪水是算到12點。』
當然,有鑑於這兩天上面對我們工讀生的態度
小弟是直接簽名走人。
日薪制-則以95元乘以工作時速標準 不包括例假日

可以試試看這條合不合用把,

還有,如果說是有人揪你去的話,比如學弟是小組長,

那我會先跟他確認一下薪水的問題,問他要不要一起去勞委會桶刀.....

搞不好問題就莫名其妙解決了XD
夏蟲語冰 wrote:
那我會先跟他確認一下薪水的問題,問他要不要一起去勞委會桶刀.....


it's a good idea
kcvo wrote:
一個門檻不高、專業不...(恕刪)


當然美國時薪一定更高
如果您有本事去的話..
當然..偷渡是一個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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