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警車追無照少女?執法過當惹議

weken wrote:大聲就贏嗎?

18年前台北市木柵3少女追逐事件「」即是血淋淋案例。

我不是當事者.不能再此評論那一個是有理.
但是發生車禍意外時.不就是該去援救嗎?.....怎麼會掉頭跑呢
當時在深坑到石碇的路段.怎麼會追逐的車子發生車禍之後就回頭了呢.
都追了那麼長的一段路.警車性能也比較好的情形之下..小車怎麼會追不到呢...
是訓練不足還是什麼原因讓警車無法再追下去呢.這點只能問當事人

台北市木柵3少女追逐事件發生在深夜.女孩子又是三貼.警車又是四輪
途中在過彎之處閃避不及就掉下橋了..警車也恰巧在過橋之後回頭..
方圓半公里的居民都有聽到掉下去的撞擊聲.而少女當時仍有生命跡象...(法醫有證明)
家長知道無照是不對的.更何況是三貼.但在意的是為什麼沒有當時的救她們.
和這故事就是差不多這樣子.剛好是警察在發生事情之後就掉頭就走...

我並不能說警察是看到事情發生就跑走了.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我也不能說無照少女的行為是該被批評的.因為每個人都有年輕過.也曾犯過錯
但不該用死來償付這一個無照之責.而少女家長也因此受到這事件的苦痛
雖然我也是想指責該家長管教的問題.但誰能無罪的丟第一顆石頭在有罪的人身上呢
如果真的是玩貓捉老鼠的遊戲.而導致發生人命的事情.你認為又該如何處理呢.
我只能想.真的發生意外之時.要勇於承擔.做好警察的職責.

訓練就是處理事件的方式.訓練不足的就是讓事件發生更大的危機.怎麼會追不到呢


新清烏龍屁 wrote:
看到警察就跑,警察不追上去看看,哪警察是要怎樣做?

這年頭真的很奇怪,自己有錯,卻不先檢討自己反而都先怪別人?


是阿...警察追嫌疑犯是天經地義的 , 要不然怎麻破案~

這則新聞誰錯很明顯了...警察追嫌疑犯絕對沒錯, 只是警察最大的錯是在
"為什麼追捕的警察看到有人車禍死亡了還躲回警局去而不處理 ? "

這算是怠忽職守嗎 ?

redial wrote:
是阿...警察追嫌疑...(恕刪)


這是怠職沒錯、應該只負行政責任
但不該是這場車禍的主因
但若最後警察必須因這場車禍要向被害家屬道歉、向社會道歉

變相等於司法必須屈居於人情之下
我會認為滿悲哀的
台灣的人情法理已經快越過司法界限
甚到左右法官不能依法律適用的專業
(很多司法判例解釋遠離刑法罪刑法定主義、無罪也被解釋成有罪、刑法不應該是這樣)

這樣法治國只是愈來愈遠而已
該不該追小弟不表示意見
但..如果新聞所說 警察看見卻掉頭離開 屬實的話..
那些追人的真冷血..見獵心喜卻不敢擔責任..凸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8/8/2173u.html
redial wrote:
但我覺得這新聞最大的問題點不知各位有沒有看到,
撞死人的小貨車友人,
親眼看到警察看到發生死亡事故後,
就趕緊漏跑回警局~ 這是才是警察最大的問題.......(恕刪)

+100
警察追無照.....很好....值得鼓勵.....
但是被追的人出車禍.....
好歹也要處理吧......


雖然偶討厭警察,

不過這件事偶卻支持警察的作法!

該批判的是她父母,明知女兒未成年,

怎麼會允許她無照駕駛?

照說她父母要負起部份刑事責任!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以後未成年犯法,父母連坐處份
看還會不會有父母趕跑到警局說:我兒子很乖不會做這種事


之前陳凱倫也是這樣:我兒子很乖不會做這種事
都幫兒子還幾次錢了,還說不知情
現在是會辯就對嗎

真討厭那些只會耍嘴皮的人....
雖然我對警察印象也不是很好
但假始今天換做我是警察我也絕對會追過去盤問!
要是連最基本的盤問都不行
那乾脆叫警察都改行當大樓警衛算了...
你跑我追,我覺得很合理阿 XD

我小孩很乖的,一切都是警察杯杯的錯?
redial wrote:
是阿...警察追嫌疑...(恕刪)

新聞有說追捕的警員沒看到車禍發生,所以車或應該是那兩名國中生脫離警察視線範圍後發生的。

犯法就是犯法,警察也沒做錯,現在再說小孩很乖、員警執法過當都是卸責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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