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ckinut wrote:公司的某女工程師因為...(恕刪) 也許是某女工程師的老公覺得這些都是女人家的事,所有事情都推給老婆版上有小孩的男士,如果你老婆也鐵下心覺得小孩是男人要負責帶的,恐怕您也很難全心於工作上某女工程師不見得是不認真工作,而是少了一個肯互相的好老公吧然後可以和這篇新聞一起服用台灣生育率持續探底 與德國並列全球最低怎麼生?現在一般上班族沒雙薪怎麼養小孩?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7 條 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但工作性質僅適合特定性別者,不在此限。第 26 條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七條至第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情事,受有損害者,雇主應負賠償責任。第 29 條前三條情形,受僱者或求職者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第 38-1 條 雇主違反第七條至第十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十三條第一項後段、第二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男女生的版本不同,然後又問到性別差別待遇的問題,已經有違反該法的嫌疑。當然,企業想的絕對和立法者不同,他們想的是獲利和員工的貢獻度。至於如何將立法者的意志落實到企業界,那就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了。
公司的某女工程師因為結婚生子,常常在排假日值班時說:「這星期我婆婆要幹麻不能幫我顧小孩…所以我不能排班,我要照顧小孩」某女同事也常常以要載小孩上課、補習等理由來解釋為何遲到、早退雖然有家庭要照顧孩子很辛苦,但工作的時候還是請認真點吧! 以上工作如老公願意請假代勞,這樣老婆就能認真工作了!男人得了便宜還賣乖…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