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人捐一元,為憤怒發聲,有人願意捐嗎?

三貓之僕 wrote:
不要說捐我自願奉獻2...(恕刪)


我捐500啦
法官重判才有效啊.
法官重判才有效啊.
法官重判才有效啊.
我願意捐

但我覺"人肉搜索"把那個敗類給揪出來, 讓他承受被人監視唾棄的壓力
搞到他跪下來求饒
比較實在
我也願意捐!

不要遇到 [阿跺啊]

就自動矮一節

自卑+可憐






遇到[同胞]就自動高一節

個人認為是無知,[台北只是二線城市],

深深震撼我心靈!
我願意too!!
上限五千!
贊成分期輾!!!!!
我願意捐
不過樓主有教唆犯罪的味道~~~還是改一下比較好
畢竟你已經被回報了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海獺男 wrote:
可以分期慢慢輾嗎?...(恕刪)


這...這要怎麼輾...

請規劃一下流程表,讓小弟我參拜一下好嗎?
bowdog wrote:
引用這篇報導http...(恕刪)

多娟一點可以報名開車輾過那各印度人嗎?
啊!?!?!


這樣樓主算教唆殺人嗎???


如果不算的話~

我捐300元!

~~~~~~~~~~~~~~~~~~~~~

還是不要捐好了~~~

媽媽說要做好人~

叫你不要你還硬要~ 就說我要吃臭豆腐了啊~ 還硬買豬血糕~
如果被告的律師拿來做文章的話
那應該有可能會變成教唆

標題改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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