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kaichung wrote:他沒有站在社工的角度去了解這件事難怪會被其他社工界人士批評 個人可沒說社工該負全責,也沒說那位系主任講的就是全對的。社工人員當然可以反彈可以委曲可以訴苦;但這次他們可是拿抵制該校社工系學生的出路來表達他們對這位系主任的不滿。社工人員抵制該系學生出路這樣的做法和大家因為這位小妹妹的不幸而怪罪社工人員有什麼兩樣?
說風涼話大家都會。假設那社工破門而入,然後那家長根本沒自殺。事後去告那個社工。社工100%會坐牢。就算法官突然「良心發現」,故意不照法條來判。判社工無罪。那代表什麼???????1.法官判案不是照法律判,而是照自己心情判。我看我準備要移民了。2.社工:雖然我無罪,但是每天跑法院累得要死,律師錢還是我自己出,政府根本不鳥我。我看我辭職算了。所以這個案件根本是法律殺人,制度殺人,政府殺人。不過我也沒資格罵政府,因為爛政府也是爛人民選出來,所以我自己也要付責任。
看到這邊還是有人沒了解一點小女孩不是父母的財產父母拒絕接受幫忙但小女孩她有人權而且她也說母親寫了遺書買了木炭其實小女孩已經報案了只是她報案得對象是老師那警察要不要去了解一下是不是真的有人想拉她一起死我們舉個例子好了今天一個小女生跟老師說她被父親性侵下體很痛如果老師帶去保健室確認真有其事請問該不該報警該不該馬上把小女孩安置在別處靜待調查還是說直接聽父親的話讓父親把小孩代回去01很多美國人可不可以請美國人講一下要是像那位妹妹一樣請問母親能帶得走小女孩嗎??這已經無關社不社工了因為這已經關係到人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