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nowave wrote:用銀行核卡不實來當理...(恕刪) 對於"銀行存款保證300萬"這個制度本身也不是什麼好東西這只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補爛銀行捅出來的洞只不過是政府為了穩定一些爛銀行不會被存款人搶著把錢領出來才這樣便宜行事
Lawu wrote:那些銀行被倒,剛好而...(恕刪) 月薪兩萬初 如果沒有擔保品可以貸到一千兩百萬 在哪跟我講 我要來貸個幾千萬銀行不會這麼笨的 我買房子是買老婆的名字老婆是護理師月收入五萬多買七百多萬的房子貸個五百多萬都要我當聯帶保證人了 而且還來好幾個人來沽房屋的價值怎麼可能會貸一千兩百萬給月薪兩萬初的人 不知道那個月薪兩萬多的準備多少頭期款 準備月繳多少銀行不是傻瓜
Q9550 wrote:知道自己經濟不好還生四個然後養不起在去申請6、7家銀行信用卡...(恕刪) 這位的經濟狀況差不是一天兩天,為啥這6、7銀行會核准她這麼多卡,既然當初覺得ok,那就任命就吃下債務吧...........
非常合情合理,銀行的利息是利滾利加上違約金,根本就是合法的高利貸公司,人家有誠意要還,銀行一直刁難的話要怎麼還,我自己也是做債務協商的,有時看到來債協的,大部份看到資料時,有一半都是利息,本金有時連一半都沒到。
以前辦卡真的超簡單的,初期只要有學生證就可以辦卡。我第一張信用卡就是用學生證辦的,額度也很高一開始就有五萬的額度。而且還不限卡數,辦正卡還可以順便送其他卡,我曾經辦了一張卡結果送給我三張卡。差點連附卡也一起寄過來,以前真的很浮濫隨便一張身分證就可以辦。結果造成後面卡債滿天飛,不過欠卡債的除了銀行本身搶業績的惡習外,重要的還是持卡人的心態。
kellenhuang wrote:月薪兩萬初 如果沒有擔保品可以貸到一千兩百萬 在哪跟我講 我要來貸個幾千萬銀行不會這麼笨的 我買房子是買老婆的名字老婆是護理師月收入五萬多買七百多萬的房子貸個五百多萬都要我當聯帶保證人了 有擔保品阿我不是說房屋貸款了嗎當時,他除了薪資收入外,還有有列出租金收入詳細內容,恕我無法明說我不想教大家用這個方法賺錢你們什麼時候貸款的?如果是89年11月1號以後,該銀行違反了銀行法12條之1喔熊暴力 wrote:銀行的利息是利滾利加上違約金 請不要亂說喔利息是不能滾入本金利滾利的!
aaha wrote:這個新聞有一個重點在以那個單親媽媽的經濟條件居然可以申請6、7家銀行的信用卡還核卡通過我想在這大部份的人都申請過信用卡可以去看一下申請書上是有資格限制的以那個單親媽媽的條件根本就不符合這代表銀行本身在核卡上有嚴重疏失所以法院才會判決免除的...(恕刪) 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