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la wrote:
美其名, 將一個人的產值, 發揮到最大的極限, 相對的, 也將賺到更多的錢。
實際上, 就是要逼死你; 明明可以今天做好的嘛~ 為什麼要拖到明天呢?
加一點班又不會怎麼樣, 晚一點吃飯不會餓死的。
溫水煮青蛙, 蠶食鯨吞, 這些話大家都懂的, 卻也無法拒絕。...(恕刪)
說的好!!!有沒有人要補充一下哪些職位是責任制的????
順便讓大家瞭解一下何謂責任制!!!嘿嘿!!我曾經因為這個責任制跟老闆槓上了
責任制(system of job responsibility)存在於固定月薪的崗位上,原本是不需受固定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後即可下班,不需打卡記錄出勤時間的工作制度。但在東亞地區的理解為一種變相壓榨,職員通常沒有加班費,工作規定職員要有工作責任感,但除非是高階主管,否則很少能因工作量少而延後上班或提早下班。工作量沉重的季節,員工為「職業道德」必須「食自己」加班完成急件;不似時薪工人般獲得加班補償。
除非能確定工作量合理,行責任制大多是僱主佔僱員便宜的詭計,在西方國家、有集體談判權的工會手下,僱主想實行責任制必定受工人集體地回絕(尤其是針對非高薪員工)。而負責任的司法公務體系,也會主動調查處罰不合理的工作量。
雖然最後不做了!!但我看到了很爽的一件事情就是

104三不五時在徵人啦!!!!

看樣子我被凹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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