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十有八九,是被人偷走做為「臨時代步車」,代步完就隨手遺棄所造成的。
對很多人而言,解鎖、偷車,都是隨時可做的小事,除非特別好的車,否則就算偷了、也沒興趣佔有的。也因此造就了一堆無主車。
我還曾看一個同學,惡作劇的把五六台腳踏車的車鎖破解、取下來,然後隨便亂鎖在其他車上。這顯然不是為了佔有車,只是為了好玩。
總之,撿了無主車,日後突然遇上車主的機會其實是有可能的。因為那一開始就並非真正的報廢車,如此便有法律問題。
所以,保險的做法還是:
1.警察局備個案,期限到了才是自己的。
2.反正也真的找不到失主了,到警局備案坦白說也真的只是多此一舉(結果只會一樣是自己的,爛成那樣的車不可能找到失主),那也請記得:重新上個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