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kazkaz wrote:
我不透露個人資料然則...(恕刪)
喔~典試委員......我大概猜的出是那幾位有可能的人選了........以"毒門"見解出名的幾位......
出支那用人惡 wrote:
所以某些律師都是昧著良心作事
其實可以這樣,當律師替某些人辯護時發現他的罪證
然後當庭指證他的罪行這樣不更正義嗎?
幹嘛頂著律師的頭銜昧著良心賺黑心錢!
出支那用人惡 wrote:
殺人犯殺了人也自首了,也可以請律師打官司嗎?
這樣不是很奇怪!(恕刪)
)
_kazkaz wrote:
1.我文中有提
如果該案件需有律師辯護
_kazkaz wrote:
2.平野龍一
_kazkaz wrote:
還有
你所有引言中最後一個不是我說的
可否請您修改一下發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