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太陽能發電是在圖利業者或投資的部份民眾嗎??


jeff_123 wrote:
圖利中間的太陽能公司...(恕刪)

當然有利圖
要不然廠商作辛酸的喔............。
哪件政府發包出去的
不是給利.............無利誰來做...............

之前水閘門不也一樣,災區裝免費的。
廠商報價報最貴的......但裝給我們的呢??誰知道成本多少......

只是比起以往政策.............或許本身是算受益者..前提是可以簽的了約...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很好玩嗎? wrote:
每次看到這種在質疑圖...(恕刪)
政府獎勵能源產業無可厚非,給一點利潤也是應該的。但台電像私人購電每度將近13元,然後自售出去只有2-3元,這樣10倍的利潤不是很可疑嗎??
這樣都不算是圖利的話,為何台電要突然修改收購電價的基準日???
其他火力發電的民營電廠...賺那麼多年了政策都沒轉過彎
現在換人民種電就轉彎...
愛台灣^^ wrote:

昨天的新聞,自己去GOOGLE吧~~

台電公司屏東區營業處長黃肇表示,根據經濟部能源局訂定再生能源法規定,躉購電費的線路補助費要追溯3年,張庭長線路費用還未繳,該公司因此再寄發補繳通知給他補繳,補繳完成就可簽約,因張庭長有申請補助設備60多萬元。


我找到文章內容了
你漏了最後一句

台電公司屏東區營業處長黃肇表示,根據經濟部能源局訂定再生能源法規定,躉購電費的線路補助費要追溯3年,張庭長線路費用還未繳,該公司因此再寄發補繳通知給他補繳,補繳完成就可簽約,且若在今年完工,價購電力每度是12點多元,但因張有申請補助設備60多萬元,價購價格要減半

等於是收購價格變6塊左右,而不是11-12塊

請去看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內容,補助金額跟收購費率的表格
如果補助就是圖利,那很多國家都補助太陽能、電動車,這....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sony9 wrote:
廠商給農漁民的錢如下:每月,租地一萬,人事費一萬,發電回饋一萬..總共三萬
也就是說,簽這合約的農漁民,大概每個月可以從廠商那邊拿三萬....
當然廠商的錢自然來自補助跟發電回饋金...........
,...(恕刪)


水清無魚,混水摸魚,

這件事政府就直接編預算給漁塭業者三萬,不是很簡單,
為甚麼要繞來繞去,讓大家搞不清楚東南西北,
非得繞一大圈,然後把台電還有光電業者全部絞在一起,
想想看主要目的就是國土復育,讓土地不在沉下去,
藉著這次風災後的引響,讓漁塭不在運轉,
直接付給漁塭業者不是很好,為甚麼要透過台電先給光電業者,
然後再付給當地鄉民.
這整個流程計畫根本是個錯誤,如果真的成真,
20年後會發現真是個笑話.
尤其又把環保議題扯進來,這些光電業然到就不能自己搞一個發電特區嗎?
說穿了就是唯利是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herb16899 wrote:
水清無魚,混水摸魚,...(恕刪)

看來你沒搞清楚整個方案的核心目標在哪啊。
中南部超抽地下水導致地層下陷,以及農村青年人力缺乏的問題一直很嚴重。
但是你要人家停止抽取地下水養魚根本是斷人家吃飯的後路。
許多農地也因為地主無力耕作卻又因為傳統觀念不肯將土地出售給他人。
承租農民、養殖業者的土地及魚塭,主要是解決這些農民休耕以及養殖業者停抽地下水養魚之後的收入問題。

這就跟農委會推動的小地主大佃農是一樣的意思。
小地主大佃農就是由大型農產企業或組織向傳統農民租地,以企業化方式進行耕作管理。
而原本的農民仍然能夠保有自己的土地,並透過收租獲得收入,解決農地閒置問題。
現在只是將同樣的方式套用到環保能源產業上而已。
當初彰化的田尾公路花園也是靠這套搞起來的,以企業化管理的大規模耕作方式取代傳統小規模耕作。

政府的目標是在扶植國內光電產業以及發電系統轉型的同時,同時顧及這些農民及養殖業者的生存。
如果直接徵收土地搞一個發電特區,一切直接由官商包辦,只會搞出第二個大埔事件。
別讓任何人告訴你,你不能做什麼。 即使是我也一樣。 如果你有夢想,你就要去捍衛。 你想要什麼,就要努
很好玩嗎? wrote:
看來你沒搞清楚整個方...(恕刪)


我為甚麼說直接政府編預算給漁塭就好,不要搞光電.
因為光電或是風力發電,在台灣根本達不成經濟規模,
每次颱風後就有人質詢哪些風力桿子壞了不動了,
甚至平時我去海邊看,也沒看過一整排風扇悠哉的運轉,
電視上有報導歐美先進國家,聽說替代能源有達到10%,
如果台灣硬要把這數字達成,用風力和光電,那不知要投資多少設備,
還有政府要補貼多少,最後可能要漲電價,大家願意嗎?

這個合約有20年.那20年後?
地方會一直繁榮還是繼續發電?
這是2個嚴肅的問題尤其是那些靠海又地層下陷的地方.

政府是一番好心,就跟以工代賑一樣,總不能直接給失業者錢,總要想一些名目,
我講直接給錢是有點不正當,
但是透過光電在給鄉民,轉手間商人單然也是會先保持自己應得利潤,回收期越萇風險當然越大,

還有很多問題實在無解......
老一輩不願離開土地,年輕人出外也可能失業等等問題,

beta710211 wrote:
收購價格變6塊左右,而不是11-12塊



如果我把台電的電源輸出到太陽能電源輸入端...

收購價格6塊:賺2倍
收購價格12塊:賺4倍

可以這樣算嗎?
農民與農地有被特定人士利用嗎??
以包包遮住 wrote:

如果我把台電的電源輸出到太陽能電源輸入端...



收購價格6塊:賺2倍

收購價格12塊:賺4倍



可以這樣算嗎?

農民與農地有被特定人士利用嗎??


這樣不行的
你當初申裝的發電系統容量多大
比照歷年的平均日照量,該發出來的電就是大約那樣而已
這種偷送電大於正常範圍的方式很容易被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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