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申訴 擺明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就算贏了又如何 弄一些小手段讓你走人 到最後還不是輸家老闆都很會算的 尤其像大企業的員工多 一個人拗一點 全公司就多少了法令罰責又那麼輕 除非老闆是佛心來的 不然還是繼續貢獻你的肝吧不想做的話 後面還有人在排隊呢 不就是如此現實
吐司羊 wrote:應該把 罰則提高到100萬 可連續開罰 才對...(恕刪) +1.... 罰則提高到100萬 可連續開罰另從罰款100萬裡~提撥80萬給受害檢舉員工!(怕公司會秋後算帳進而丟到工作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