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覺得是樓主錯。你車還在對向車道,任誰看了也無法和那個停車位置聯想在一起。換個立場吧,如果今天樓主是那個停車的車主,有個車位上站個莫名其妙的人,車卻還不見個蹤影,你停不停?如果今天樓主是車已經在車位旁邊,任何人看了都知道是要停車的。如果這樣還插過來搶車位,那才是對方的錯。
Ivorroddick wrote:可是我真的幾乎就在車...(恕刪) 奇怪耶,你站在那邊,誰知道你要幹嘛?車子就在一旁?更好笑,誰又曉得你們車子在那邊是要停進停車格?你沒看到那輛車怎麼停的?頭鑽了就進去了,還在像你們要倒車?要不要車先洗乾淨美容一下再停進去?如果說你一定要下車這麼一趟,怎麼不是就像另外那輛車快快停進車格,要離開時車子要back時,你才站在車後方幫忙注意車道上的車?
妳已經過路口才發現車位嗎???那是該乖乖迴轉~~因為這樣對向倒車很危險~而且又是慢慢嚕~只有10步的距離???那是馬路很小還是妳腿很長???不懂~~無論如何~在對向閃燈~這樣別人真的不會知道妳要停車啦!!!會以為妳要去7-11之類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