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ppy911 wrote:法官非聖人不是不會發生判決不適當不然怎會有三級三審制此3歲小妹性侵案件只是發回更審又非定讞怎會有網友如此不理性看待此事 那麼,要不是前面的法官判決不適當,就是高分院法官判決不適當,應該是這意思吧?所以三級三審制就保障了人民利益?所以因為個人學養不足或見解不同造成的誤判都不必負責?比照這種寬容,根本不可能發生任何醫療糾紛.醫生又不是聖人,萬一診斷不適當,請各位理性看待啊.
Snoppy911 wrote:現在提名權與同意權行使也要網友提名同意嗎總統依職權提名大法官有何錯誤況且提名又不等同於同意同意權在中央民意代表手上試問同意邵燕玲當大法官了嗎這位邵燕玲法官過往司法判決與評價在司法界是有目共睹法官非聖人不是不會發生判決不適當不然怎會有三級三審制此3歲小妹性侵案件只是發回更審又非定讞怎會有網友如此不理性看待此事一碼歸一碼好嗎要不要修憲以後總統提名權與中央民意代表同意權行使都交由網友決定好了專業的事交由專業的人做而非你我也非民粹凌駕專業...(恕刪) 只要是人就會出錯死刑還有必要存在嗎?
rexjian wrote:只要是人駕駛的任何交通工具都有可能出事,那你為什麼還敢坐飛機、車、船?(恕刪) 比喻不對.凡事皆有風險, 但你"選擇"坐何種交通工具 表示你"自主"選擇接受了其潛在風險.但誤判卻非自主選擇,生死操之於人.想想很可笑, 法官判案本該依據專業審理, 現在卻要順應鄉民情緒?若因此判錯了, 到頭來還是被鄉民再痛罵一次. 這就是鄉民.
支持法官的判決...只要徵得對方同意,管他3歲兒童30歲大人還是300歲老人都可以跟對方愛愛,除非她喊不要,不然都可以我看日本電車癡漢,一開始女生也不想,可是嘗到甜頭後反而要了所以總統也不用跟全民道歉,要堅持己見,任用邵法官當大法官我們支持您,總統
shitses wrote:只要徵得對方同意,管他3歲兒童30歲大人還是300歲老人都可以跟對方愛愛,除非她喊不要,不然都可以我看日本電車癡漢,一開始女生也不想,可是嘗到甜頭後反而要了所以總統也不用跟全民道歉,要堅持己見,任用邵法官當大法官我們支持您,總統 能改一下嗎??"只要對方沒有表示不同意,管他3歲兒童30歲大人還是300歲老人"這樣才符合高院"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的見解
MP4/13 wrote:3歲女童說的話能信嗎...(恕刪) 有沒有那麼High啊?~照這邏輯,什麼對未滿十四歲、對心智耗弱...balabala一堆法條都可以廢掉啦~因為『他們講的話能信嗎?』~原來這些人都不是人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