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撞協會講說"我們有透過管道通知吳解禁了,可以報名參賽了",這些人每次都是透過管道來聯絡人的,連絡個人有那麼難嗎?每天沒事"幹"領薪水,誰知你的管道是不是你們的午妻?有沒有確實聯絡到呢?國家考試都會考公文,是考假的嗎?喔~忘記他們這各年紀都是包紅包的,所以不知道什是公文~
內褲反穿 wrote:拜託台灣自已沒辦法繼...(恕刪) 訪問被控告體罰的老師:你對得起學生家長嗎??訪問凌霸同學的學生:你對得起那位同學嗎?訪問殺人犯:你對得起被害者嗎?訪問虐貓人士:你對得起那隻貓嗎??訪問涉案立委官員:你對得起選民嗎??現在記者真好當,一句對得起走天涯...還有個巧合,新聞報導被酒駕撞死的,一定很孝順...被霸菱的,一定很乖巧...
Bravo4freedom wrote:都變中國人啦 還希望成為台灣之光!妳真的內褲穿反了.. ...(恕刪) 可是新聞以前也常常報導不是台灣人但在台灣出生的華裔傑出人士呀!!!!還說是華裔之光...台灣之光.....Ex.出名的大企業家...科學家.....NBA..棒球傑出運動員...電影明星...etc.
台灣之恥?? 他做了什麼對不起台灣人的事嗎? 只因為入中國籍? 那麼每年入英、美國籍的台灣人都是台灣之恥嗎?叛逃?? 他是軍人嗎?? 不過是一個去對岸尋求發展空間的球手,有啥好叛不叛逃的,那麼在大陸的台商豈不是都得冠上這個形容詞了?不了解你的邏輯在那裏?
fnra2000 wrote:白目記者+1.......(恕刪) 想太多了啦! 曾是因為大陸開的條件談不攏而已她們認為自己走自己的路價值更高!而且10億好像是包括獎金活動代言還有為期不短的合約我認為曾才是更現實的一個人 但誰不現實呢? 活著總是為了過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