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aqua wrote:
某位版友真是狡辯一流,標準的理盲濫情的台灣人,
禁行機車等不合理的交通規則應該要找民代處理才對,警察依法行政何錯之有?
警察自己違法可以告發阿,一直抱怨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自己違規不檢討自己卻檢討警察偷拍,你到底當交通規則是為了什麼存在的?...(恕刪)
對
總比某些光說不練自以為高尚的天龍人好多了
警察依法行政無錯之有
錯的是"針對"這些細節去抓
而且還偷偷摸摸以便於抓住台灣人偷機取巧的心態
簡單的說 就是利用人心弱點
自己違規不檢討自己 卻檢討警察偷拍 我當然要怪他阿
他正大光明的站路邊 我會違規嗎??????????
看到警察站路邊 還會去紅燈右轉嗎?
看到警察站路邊 還會騎上人行道嗎?
看到警察站路邊還敢不戴安全帽嗎??
要是一開始政府就設定全省道路攝影取締超速 還會有人超速嗎??還會有人去行駛禁行機車道嗎?
當他們自己明明也知道法規不符現況
還故意去偷偷摸摸利用這點抓別人
這樣就很可以說嘴? 市民楷模?
交通法規有存在的必要
但我知道 一定不是為了讓警察開罰單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