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ywu wrote:2011/06/25...(恕刪) 樓主趕快把圖片的加註拿掉吧...不當加註無論事實及行為背後的真相為何公然汙辱鐵定會吃上好幾台三千塊相機的賠償再者...未成年的照片沒有馬賽克沒有遮眼我想連蘋果也沒這麼有種可以去查查兒少法,這也是十台三千塊相機的罰鍰不管你有多氣憤,無論結果是否如你所述不當的文字跟行為會有很大的後遺症何況只是為了區區三千塊的相機
一群人在那邊胡說八道 擔心東擔心西那乾脆以後看到老太太都不要幫忙扶過馬路好了正常台灣人在餐廳看到桌上桌下遺留下的相機 不是不理他就是跟服務小姐或餐廳老闆說一聲哪裡有人會把他A起來然後準備送去警察局?好啦 最好是這樣子告樓主告得成台灣的司法體系固然爛 但檢察官還沒腦殘到這地步
低調點 wrote:別以為台灣人的素質有多高嗆聲哥中指蕭虐貓男是否哥碾屍敗類行車紀錄器記錄到所有的攔車的匪類土城王哪一個是大陸人? 那是因為樓上這些特別的人事物在大陸天天上演那邊的人早就見怪不怪了台灣這樣子的行為就會被台灣社會拿出來殺雞儆猴 天天鞭屍了還是否哥哩是否哥去大陸連講是否的機會都沒有 光排隊他就不知道排得上排不上了他光跟插隊的人們講大道理 就不知道幾個小時去了
ryan4825 wrote:我期待的結果是......(恕刪) 我夢到那位媽媽這兩天正在上網觀察,如果失主PO了,就拿去警察局報拾獲。沒人PO,過段時間自用或賣掉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就是雷同。
KissMyChocoStarfish wrote:好啦 最好是這樣子告樓主告得成台灣的司法體系固然爛 但檢察官還沒腦殘到這地步 檢察官不腦殘,但也沒有下最後判決的權利有決定結果權利的是那個...................KissMyChocoStarfish wrote:那是因為樓上這些特別的人事物在大陸天天上演那邊的人早就見怪不怪了 您住在那邊?您怎麼知道天天上演?要是那邊的人早就見怪不怪了,就不會有整村的人一起攻擊惡人的事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