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eu1980 wrote:
事情發生在8/22 ...(恕刪)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把賠對方的險(強制險、第三責人險....)保足了,在理賠上限內的金額,都是由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談的,我只要請警察做好筆錄,在時效內跟保險公司辦出險,其他的就是保險公司的事情了,除非我保的險不夠賠對方,可是看到樓主的遭遇,跟我認知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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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補充昨天保險公司告訴我的
1.)傷害罪只看A.傷害事實+B.肇事責任(1-99%都算),並參考是否有合解。和解則輕判,未和解則判重一些。因為法院不希望為這點小事開庭,會浪費社會資源。會用判重一點,來逼你們和解進而讓對方撤銷告訴。>>>>標準的以刑逼民。
2.)保險公司會按法院判的理賠,刑罰的部份我"可能可以"易科罰金。如法院判賠後,我一樣可能有自負額再外加罰款。
3.)當場無"禁行機車",所以路權是他的。我比較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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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險公司告訴樓主的,基本上對方就是要錢而已,而我們保車險就是要在這個時候使用的,保險公司不是應該站在樓主的立場,為樓主爭取最佳的理賠方式,而且在我的認知,全交給保險公司跟對方談就好了,就算要上法院也是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在理賠上限的金額內,該賠多少就賠多少,我搞不懂,為什麼會讓對方說要告樓主呢?
以我個人出過險的經驗,發生事故後,
1.不移動現場,請警察做筆錄
2.通知保險公司業務員,告知要辦理出險
3.自己別去跟對方談和解,更不能自己與對方簽合解書
4.剩下的一切理賠事宜都由保險公司處理
所以請懂這一部份或是有在從事保險方面工作的鄉民們,提供一下意見,像樓主這樣的情況,對方要的就是賠錢而已,扣除樓主自己車子要修理的部份,就算上了法院對方也是要求要賠錢,跑法院也是保險公司去跑的,保險公司該去跟對方談的,以及保險公司該去理賠對方的嗎?保險公司還能跟樓主要求什麼自付額嗎?或是保險公司能讓樓主去理賠對方嗎?
所以上面保險公司所說的第二條刑罰的部份,我還真的是看不懂,就算今天100%都是樓主的問題,樓主要100%賠錢,只要在理賠上限內,不是都由保險給付嗎?保險公司理賠了以後,樓主還會有刑罰嗎?
以下是我跟朋友在msn的對話
剛才跟新安東京海上的理賠通電話
他說,當初按他講的 我不要 現在我跟他爸說的
當然會讓對方覺得是我在欺負他的小孩
他當初說的是,對方有受傷。我的車子認賠
因為對方只有求償財務損失(車子)
沒求償其它 比如補品啊 精神損失什麼的
所以他可以報這個部份 去補原本財損70% 不足的地方
我的自負額會更少
但我不要 還要對方賠我車子損壞的部份
意思我把事情弄擰了。人有受傷他沒辦法代為處理
S 說:
那你就回他,我保你家的,所以現在你要處理
我說:
他現在說,等鑑定下來
但態度是狠.....無奈+訕笑+無能為力處理
我有直接問他「我不懂你現在的態度
也擔心到時你陪同出席調解委員會
會當場反駁我」
他說一定不會,是support我的
我不太能接受 他一路訕笑的態度
很想大聲的問他"有什麼好笑的嗎??"
chaineu1980 wrote:
事情發生在8/22 ...(恕刪)
l630521 wrote: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把賠對方的險(強制險、第三責人險....)保足了,在理賠上限內的金額,都是由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談的,我只要請警察做好筆錄,在時效內跟保險公司辦出險,其他的就是保險公司的事情了,除非我保的險不夠賠對方,可是看到樓主的遭遇,跟我認知的不同,
你的認知和小弟不同,撞了人不是保全險而肇事者就都不管,尤其對方如果有身體損傷的話,我以前就騎
車在等紅綠燈時被後方車輛撞倒,對方也是置之不理,說保了全險就由保險公司出面,本來他態度好我實
際估算賠車損和醫藥費大概5000,後來我跟他要2萬,最後他也是給了,所以不是撞到人都給保險公司出面~
這樣常會讓被撞的對方不滿,提出告訴或是要求更高和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