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車禍判例 - 我要被告過失傷害嗎??或是付錢合解?? (文太長...) update 9/2/2011 遇到新台幣食魔


對方有受傷就佔贏面,而且照合約保險公司是理賠你負擔的全額,不是七成,看你給保險公司多少壓力。沒開口要到10萬以上真的是小事。而且你一開始跟未成年人談就錯了,如果你明知他未成年還跟他談這些,你明顯欺負他無誤。而且你的保險員也在欺負你。

1. 七三比沒問題。
2. 由於對方受小傷,你多付20000以內擺平還算OK。
3. 除非保險合約另有自負額的規定,在保險員在場的狀況下,和解書寫多少,保險公司就要賠多少。說自負額是演戲給對方看的。

chaineu1980 wrote:
事情發生在8/22 ...(恕刪)



ryanpopo wrote:
對方有受傷就佔贏面,而且照合約保險公司是理賠你負擔的全額,不是七成,看你給保險公司多少壓力。沒開口要到10萬以上真的是小事。而且你一開始跟未成年人談就錯了,如果你明知他未成年還跟他談這些,你明顯欺負他無誤。而且你的保險員也在欺負你。

1. 七三比沒問題。
2. 由於對方受小傷,你多付20000以內擺平還算OK。
3. 除非保險合約另有自負額的規定,在保險員在場的狀況下,和解書寫多少,保險公司就要賠多少。說自負額是演戲給對方看的。


贊同+1


chaineu1980 wrote:
事情發生在8/22 ...(恕刪)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把賠對方的險(強制險、第三責人險....)保足了,在理賠上限內的金額,都是由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談的,我只要請警察做好筆錄,在時效內跟保險公司辦出險,其他的就是保險公司的事情了,除非我保的險不夠賠對方,可是看到樓主的遭遇,跟我認知的不同,

==========================================================================
這裡補充昨天保險公司告訴我的
1.)傷害罪只看A.傷害事實+B.肇事責任(1-99%都算),並參考是否有合解。和解則輕判,未和解則判重一些。因為法院不希望為這點小事開庭,會浪費社會資源。會用判重一點,來逼你們和解進而讓對方撤銷告訴。>>>>標準的以刑逼民。

2.)保險公司會按法院判的理賠,刑罰的部份我"可能可以"易科罰金。如法院判賠後,我一樣可能有自負額再外加罰款。

3.)當場無"禁行機車",所以路權是他的。我比較錯。
==========================================================================

關於保險公司告訴樓主的,基本上對方就是要錢而已,而我們保車險就是要在這個時候使用的,保險公司不是應該站在樓主的立場,為樓主爭取最佳的理賠方式,而且在我的認知,全交給保險公司跟對方談就好了,就算要上法院也是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在理賠上限的金額內,該賠多少就賠多少,我搞不懂,為什麼會讓對方說要告樓主呢?

以我個人出過險的經驗,發生事故後,
1.不移動現場,請警察做筆錄
2.通知保險公司業務員,告知要辦理出險
3.自己別去跟對方談和解,更不能自己與對方簽合解書
4.剩下的一切理賠事宜都由保險公司處理

所以請懂這一部份或是有在從事保險方面工作的鄉民們,提供一下意見,像樓主這樣的情況,對方要的就是賠錢而已,扣除樓主自己車子要修理的部份,就算上了法院對方也是要求要賠錢,跑法院也是保險公司去跑的,保險公司該去跟對方談的,以及保險公司該去理賠對方的嗎?保險公司還能跟樓主要求什麼自付額嗎?或是保險公司能讓樓主去理賠對方嗎?

所以上面保險公司所說的第二條刑罰的部份,我還真的是看不懂,就算今天100%都是樓主的問題,樓主要100%賠錢,只要在理賠上限內,不是都由保險給付嗎?保險公司理賠了以後,樓主還會有刑罰嗎?
就在半小時前,我打給新東京的理賠員。談得不是太愉快
以下是我跟朋友在msn的對話


剛才跟新安東京海上的理賠通電話
他說,當初按他講的 我不要 現在我跟他爸說的
當然會讓對方覺得是我在欺負他的小孩
他當初說的是,對方有受傷。我的車子認賠
因為對方只有求償財務損失(車子)
沒求償其它 比如補品啊 精神損失什麼的
所以他可以報這個部份 去補原本財損70% 不足的地方
我的自負額會更少
但我不要 還要對方賠我車子損壞的部份
意思我把事情弄擰了。人有受傷他沒辦法代為處理

S 說:
那你就回他,我保你家的,所以現在你要處理
我說:
他現在說,等鑑定下來
但態度是狠.....無奈+訕笑+無能為力處理
我有直接問他「我不懂你現在的態度
也擔心到時你陪同出席調解委員會
會當場反駁我」
他說一定不會,是support我的
我不太能接受 他一路訕笑的態度
很想大聲的問他"有什麼好笑的嗎??"



chaineu1980 wrote:
事情發生在8/22 ...(恕刪)

chaineu1980 wrote:
事情發生在8/22 ...(恕刪)


奇怪,你有保險,怎麼還要為這種事情煩惱?

你保哪一家的哪種險?可以公布一下嗎?
以後我要避開這家。
我也遇過類似的車禍,無信號燈十字路口,一台機車車速很快,衝過來
看到對方過來,我停下來,結果他煞車時壓到人孔蓋打滑,本來不該撞上的,
打滑後,機車失控撞上我的後側,幸好人看來沒事。
請警察來後,做完筆錄,通知保險公司,請對方去醫院檢查。
給對方保險公司窗口的連絡方式,後續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我沒有出任何一筆費用。
保險一般都有財損和人損,應該不用車主自己一直去跟對方談才對。
我保的是丙式險。
l630521 wrote:
一直以來,我都以為把賠對方的險(強制險、第三責人險....)保足了,在理賠上限內的金額,都是由保險公司去跟對方談的,我只要請警察做好筆錄,在時效內跟保險公司辦出險,其他的就是保險公司的事情了,除非我保的險不夠賠對方,可是看到樓主的遭遇,跟我認知的不同,


你的認知和小弟不同,撞了人不是保全險而肇事者就都不管,尤其對方如果有身體損傷的話,我以前就騎
車在等紅綠燈時被後方車輛撞倒,對方也是置之不理,說保了全險就由保險公司出面,本來他態度好我實
際估算賠車損和醫藥費大概5000,後來我跟他要2萬,最後他也是給了,所以不是撞到人都給保險公司出面~

這樣常會讓被撞的對方不滿,提出告訴或是要求更高和解金~
我沒保全險or 乙丙式
我保的是
1.財損
2.體傷
3.慰問金
4.酒償

以上


chaineu1980 wrote:
事情發生在8/22 ...(恕刪)
chaineu1980 wrote:
我沒保全險or 乙丙式
我保的是
1.財損
2.體傷
3.慰問金
4.酒償

以上


如果是車子互相損傷都好談,重點是你撞到人,到時是有刑法問題~
所以建議是能用錢打發掉最好,不然被撞的人以後有啥後遺症都會找你~
還好你撞的是年輕人,有同事是騎車跟老頭嚓撞,一倒下後續併發症花了上百萬都要你幫忙買單,就累了~

我想到一件事,對方當場不願意去急救。接著還去烤肉,隔天下午和他通電話,他說有去檢查了。我的疑問是,到合解之前他有的傷都算我的嗎?? 另外,到底是誰要去申請肇責鑑定,是他爸要去申請來告我?? 還是他告了我,我去申請肇責來釐清多少責任比???


chaineu1980 wrote:
事情發生在8/22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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