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重罰~~"非死不可"facebook百萬連署活動


eric 孫 wrote:
某人還在沾沾自喜"米...(恕刪)


米酒加太多,
結果又撞死人了!
生命要全力浪費在美好事物上!
性侵的都無法重罪了,酒駕算什麼,好多有權有勢的和戴帽子的都有喝酒,連鄉下廟會路旁指揮交通的波麗士都邊指揮邊喝啤酒,然後在騎機車到下一個路口,你説要怎麼立法重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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