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9999 wrote:哨兵脫哨 居然只送管...(恕刪) 照新聞報導是管訓&移送軍法~~ 不知道會不會搓掉就是了~國防部長臉色鐵青,強調一切依照軍法處置,軍方表示,這名阿兵哥服役3個多月,離營2個小時,還不算是逃兵,將他記三大過,依法送到輔訓中心管訓8個星期,以示懲戒,並移送軍法審判。陸海空軍刑法第34條 衛哨廢弛職務罪 5年以下第35條 衛哨擅離勤務所在地罪 1年以下基本要判各3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