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
兩個單位之間沒有驗證...(恕刪)
民間人士用手機要怎驗證?向軍隊一樣說暗號嗎
而且講白一點,他們只是民間人士組成的團體
她們有任何規範能制約他們利用的官方資源嗎
而且家屬也向消防局報案了
為何該協會不是會同消防局共同搜查或建議消防局搜查人員用手機定位
而是要求消防局把某隻手機門號的定位結果告訴他
(當時只知道人失蹤歐,不確定是罹難)
再者,又確定手機能定到位嗎?假使人真的跌落溪中,持有人的手機還定的到位嗎?
很多事後諸葛
萬一這起事件變成消防局告知結果後 手機也能定到位
但結果卻是在某小三家抓包
新聞標題大概就變成
"保護個資? 一通電話消防局給定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