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告…是在新北市汐止區嗎?之前和室友住,清晨四點樓下雜貨店有小偷,被人包圍後還是跑掉…也是一個白髮的阿伯…之後我室友一個人住…跟樓主一樣,被闖到房間,不到一分鐘手機錢包就被拿走了。看監視器是同一個人,之前如果有抓到,就不會後面又被偷了。偷東西不止是維生,對小偷來說是個習慣…有個小偷同學就有這個習慣,但是沒在我家偷過東西耶…(因為我家比他家還窮啊)
ior183 wrote:這是關係到被害人在訴訟中訴訟地位的問題~沒有問,告訴主體在檢方,萬一對判決結果不滿意,被害人自己無權提出再上訴,得委由檢方~有提告,被害人才有告訴權~才可以申請再訴~...(恕刪) 感謝大大說明,昨天我有問警察差別在哪~大致上跟大大說明的一樣~
圓圓1224 wrote:辛苦版大了~版大真是勇氣可嘉!想問一下版大, 小偷是用他的鑰匙就輕易的進入被害人屋內的嗎 ?.(恕刪) 鄉下地方...三十幾年來大家都鎖一道門鎖罷了...他是自備類似的鑰匙5.6組,才被撬開的唉~果然是快過年的關係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