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老師有很大的錯,處罰學生如此是決絕對錯的
不僅是錯誤的示範,更傷了孩子的心,造成很大的陰影…雖然他做錯事
孩子的犯錯,一定有原因,家庭、社會、學校、同學
但老師就是老師,做該做的事,應該盡力去輔導、導正,雖然很氣,但不能情緒化
有大大提到學生說謊的問題,現在的學生太聰明油條了,當然避重就輕
但老師正確做法是在處罰學生的同時或學生回家前,應先電話向家長做個簡要說明
讓家長大致了解,甚或在事情發生的同時就告知,了解家長的想法
一般是會認同老師的,所以為了孩子好,做適當處罰才是對的
如果一聽家長也是怪腳的,那就別跟自已的前途開玩笑,用說的就好,別動手或太激烈
…
通常老師都少了溝 通的動作,才會有問題的
不過,老師畢竟是老師
不能太情緒化、或意氣用事
因為是老師啊…
再者為了自已好
就忍一下吧
畢竟工作不好找…
以上拙見,若有不妥請給小弟建議
小雞
cccylll wrote:
特例與通例
特例
吃粉筆-當然很嚴重,但是這位老師真可憐,看來是被逼瘋了.但這畢竟是特例.
通例
在體罰萬萬不可的氣氛下,老師應該樂得輕鬆,放手不管,節身自保才是王道.
小朋友出什麼問題,不可打也不可以罵,任由小朋友自治即可.(自生自滅)
你會不會覺得下面這句話有點偏激?
打老師-當然很嚴重,但是這位學生真可憐,看來是被逼瘋了.但這畢竟是特例.
如果你覺得這句話偏激的話,不要懷疑!你自己就是這麼偏激!
吃粉筆和打老師都是錯誤的,有什麼可憐的ˋ好同情的?
美國ˋ加拿大體罰的比例和台灣體罰的比例,誰體罰的比例比較大?誰的教育才是成功的?
為何體罰比例低的美加,其教育能讓人人各展所才,體罰比例較高的台灣,教育卻相對失敗,造就一堆由你完四年的人?
為何美加的學生,不用體罰就可以自己找出路,人人各展所才,台灣人體罰完,大學生平均成就還是輸美加?
是不是台灣人的血統天生就比較下賤?
我想不是吧!
以家長的角度來看,個人觀察及和老師互動的感想,覺得大部分的老師
可能是長期和學生是處於單向溝通模式,
意思是說,老師較趨向學生下達指令,
而且可能學生數較多,不容學生有個人意見的表達,
學生犯錯時,更無法深入辦別真假情形,
舉個例子,女兒讀小三,老師去開早會,
請幹部維持秩序,班上不知是發考卷或作業,
有其他同學的夾在女兒作業上,
女兒直覺反應就拿去給同學,
起身後就被登記違反秩序,
老師也不聽女兒的解釋,
罰寫作業,女兒很不解,
做為家長的,只能跟小朋友說
老師很忙有時也會不察。
這個時代有時候被誤解也是一種壓力訓練,
老師需要更多的耐心,
學生也需要更多磨練,
家長更需要有顆明亮及體諒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