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 我被外勞用假身分證騙了一年 !!

外面派出所應該比較需要績效不需要這種小錢
罰單是15萬,你找議員和賄賂所長也要一筆錢跑不掉
當然也是有所長很貪的幾萬小錢都要污
以前我們的長官是抓到非法外勞後和業主談條件
不開單當作沒事,不過以後長官有應酬吃飯時會通過他們來買單
算是犯法的一種吃政府的利益交換
如果開單這15萬是繳給國庫,兩邊都沒好處
要送錢。

別被人挖洞推坑....

陰溝裡翻船就慘了

當下沒開單,回去應該就已經開好單了。



還有,不知道你是哪個單位開單的? 勞工局 勞委會 移民署?


上面有人說去找所長是警察所長嗎

兩者八竿子打不著。


抓這種雇用逃逸外勞的多半都有錄影存證。

非法僱用之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63條,楚新台幣15萬~75萬元以下罰款。

15萬是最低罰款金額。


有人說拿錢去賄絡,我給你建議啦。

十五萬罰緩"應該"可以分期的,但是你賄絡至少也要好幾萬,還有吃官司風險。

樓上那種做法,不是只叫你付一次就可以的。

軟土深掘,被人抓住小辮子,讓人家爽。 不如拿錢給國庫

再來,罰單應該已經是開好了。

先去開單單位瞭解一下才是上策,跑來MOBILE01發問,於事無補。

飄邈221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開...(恕刪)


先找議員或里長當做橋梁後,再去找警局的人,

警局的人有可能會跟你說,是誰報案的,

如果是單純被查到,這個很好吃案的,

如果是有人檢舉,這會比較麻煩一點,不過也好解決,加油囉!
當初錄用的時候,應該把她的身分證明影印下來

這是任何公司都會做的步驟

如果有影印下來,起碼可以證明你不知情

也許可以賴得過去
這種事情找議員跟所長沒用
派出所警員只是執行單位
抓到了登記了基本資料後會行文去勞委會跟移民署
移民署負責把非法外勞遣送出境
勞委會負責開你罰單
你現在要做的事情是
等罰款的行政處分來了~打電話去問問承辦人能不能分期繳納之類的
自己一點警覺都沒有.

我朋友公司前一陣子有外勞來應徵,也是說她是甚麼甚麼

打電話去移民局一查就知道了啦~~~

不要貪小便宜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這種事情找議員跟所長...(恕刪)

唉~~~

有經驗的來說一下...

這種最低是十五萬起跳,可以分期,一個月繳一萬,不一定要準時繳,可以給他拖一下,不過討債公文會寄到你家給你看。

不管是你被陷害的或是故意的,幾乎逃不過這個十五萬...

所以苦主你可以先提訴願之類的,看看有沒有機會(通常機會低於1%,就算是有關係也一樣...)

當初親戚也是被仲介陷害的,繳一樣的錢,結果還是仲介自己去檢舉,警察與檢查官一起上門來找人,馬上call仲介,他說他出國了,自始再也找不到人...

寫了陳情信之類的吧,也都沒用,一紙公文下來說,十五萬照繳,就去申請分期啦

十五萬總共繳了快三年,因為中途親戚沒錢繳,名下也沒錢沒財產沒收入,也扣不到錢...

最後是那五六期吧,是我幫忙一次繳清的...@@

intelligenceken wrote:
自己一點警覺都沒有....(恕刪)

像我那個親戚就太相信仲介,之前請了兩個都沒事...

而且學歷不高,只知道努力工作,也不知要打電話問一下...

埃阿阿....
只能怪樓主運氣不好了.....
十五萬 那位外勞在你店裡一年
應該也沒幫店裡賺這麼多吧
一開始我還以為你講的是我親戚朋友的老婆勒

越南藉 嫁過來好幾年 拿到身分證的隔天就跑了

丟下老公跟小孩

到現在還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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