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不公平對待,該向新聞記者爆料嗎?

小書書 wrote:
都講那麼明了自己去查...(恕刪)

我男朋友本人下肢障礙中度,這樣清楚嗎?

老鼠屎太多我認為是近幾年來很多人假裝殘障去申請
可是這種老鼠屎的成因能歸咎在我們這種因傷殘障的人身上嗎?
這是鑑定單位的問題吧

殘障車位是只要有申請殘障停車證都可以用,你看不慣也可以去信建議
如果這趟不是載有殘障者,不能停殘障車位
(我媽自己是沒有載我的時候會盡量不停殘障車位,我下肢障礙輕度)

殘障的障別有很多,我是不知道彩卷是不是規定只有肢體殘障的障別才能賣

殘障手冊上面都會有寫障別和程度,難道還要另外Show一下給售票員看嗎??
如果需陪伴者定義可以由售票員自由心證,那這售票員太神啦,該去參加鑑定單位啦

還是我們該改一下格式,殘障手冊上要不要註記需陪伴者不需陪伴者?

然後也請你想像一下,對一個因傷不方便的人說
我看你也還好吧,有那麼嚴重嗎,太誇張了吧,人家心裡有什麼感覺

人家有傷,不代表每次出門都要露出來昭告天下,不昭告天下,也不表示我們就沒有要人陪伴的需求

Aienfeile wrote:
我媽自己是沒有載我的時候會盡量不停殘障車位...(恕刪)
.....
賣彩卷只要有手冊就可以申請了
領有身障手冊也不是每個人手腳都有問題



Aienfeile wrote:
我朋友跟他媽去屏東戲...(恕刪)


你有想過這個問題嗎?

為什麼政府要規定身障同胞享有半價優待?
政府要補貼這半價給業者嗎?
業者領得到這筆錢嗎?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就事論事

其他臨時提到的不討論

妳說妳男友"下肢障礙中度"

我想這就是為什麼電影院售票人員認定妳男友不需要"必要陪伴者"

所以才不給予半價優惠




法條就擺在那裡

法律是給懂的人用的

妳跟妳男友以後遇到如果確實是業者不遵守法規的情況

直接告訴他有罰則

法則是哪一條

罰多少萬

告知錄影錄音後問他扛得下來嗎??

我想該無良業者不想遵守也不敢不遵守了




討論到這為止

如果這樣您還要再繼續爆料

請自便

小書書 wrote:
就事論事其他臨時提到...(恕刪)

目前是類似情形,好像沒有適合的罰則= =
我昨天一直在爬文,好像以往像這樣子的情形就不少
甚至連殘障者本人也不給買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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