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開一家東京熱運輸公司,輕輕鬆鬆就可以賺一百億


tequila47 wrote:
我記得本票不是應該要發票人之簽名、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一定之金額、無條件支付之委託、發票年月日...這幾項才是有效本票嘛?...(恕刪)


看報導內容

該司機有簽名,只有金額跟日期未填,是一張金額空白的本票

個人觀感,事情不單純
台灣的司法是否還有公平正義, 就看這一票了~
風調雨順 國泰民安
如果拿一張空白本票請湯姆克魯斯簽名不曉得有沒有效?雖然他的意思不是要給錢但確實簽名了,況且金額隨便我填.是否有效難道不必以事實來認定嗎?

kenny6304 wrote:
如果拿一張空白本票請湯姆克魯斯簽名不曉得有沒有效?...(恕刪)


看狀況,有聽過有種詐騙方式是作雙層簽名的吧(A文件底下有本票讓你簽名)

除非能舉證該張本票是透過騙術取得的,否則這張本票是有支付的義務

拿一張空白本票請湯姆克魯斯簽名,他簽名之前是否知道這是一張本票?

何謂他的意思?因為這並不是靠口頭就能證明的

如果靠口頭就能否定,那世界各國的契約有啥約定效力

本票這種東西在國外也是一樣的

商業本票的有效性跟是否為詐術取得應該視為兩件事

商業本票的有效性是因為這張本票符合票據法規,對方只是去法院公證
但是是否需要支付還得看官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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