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sson wrote:我匯款金額是18k,只是她寫錯了,我也沒注意到,不過送達是指他現在的居住地,而不是戶籍地??這點網搜內容很模糊。我當然想拿回這18k,即使是花費一部份的錢,也可以,就不想讓他逍遙法外而已~ 法院通常會以戶籍地為送達地址,也以此判斷管轄法院所以他設籍南投,就要向南投地院申請支付命令用郵寄的即可,但是你要留可供法院聯絡的地址和電話裁定費、訴訟費、強制執行費用都可以跟債務人求償的還有~沒有約定利息,法律准許5%的利息可以請求
Bangladesh wrote:這種小女生騙錢的功力還有點弱把警察搬出來應該就嚇死了吧 而且要騙也要騙大點,功夫還沒到真正專業的叫你搞ATM操作,用很細的聲音,吸引你去匯款至少騙個100k吧,有些"宅男"可是很有錢的看01這邊單眼砲管,進口車...常常在開箱...這些人可是"財力雄厚"只能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當做用18k買了一個"社會大學學分"吧是我會說自己找銀行或融資公司辦信貸吧,那邊能借到更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