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覺得外送茶廣告在台灣是合法的嗎?

tsaichan wrote:
我不知道你是"認真"...(恕刪)

嗯,看看01的分區,放在這邊應該是要練肖話才對;
但是看他這麼認真的計算責任歸屬,又覺得應該是認真的才對,

總之,開版的你搞的我好亂啊~

tsaichan wrote:
我不知道你是'認真...(恕刪)

你確定設定過濾字就能夠解決問題嗎?

按照實務經驗,當你設定過濾字,他們為了賺那一點的發廣告的工錢,他們照樣還是會想辦法的避開封鎖。

只要打上幾個空格就可以避開封鎖了,有些時候反而會造成正常使用的困擾,就像『林口交流道』這個再正常不過的文字,也因為有『口交』兩個字被封鎖,這樣有意義嗎?

認證通知信,他們只要用可以啟用確認信的信箱來註冊,對他們來說還是破解,如果過度封鎖免費信箱,也只會造成一般會員困擾。

我就認真的來回答你們,這件事非常的簡單,對管理者來說,這些色情業者我們並不是不知道他們的來歷,因為只要從後台看就知道了。



重點在於說,該如何讓這些證據成為有效的直接證據,讓他們受到應有的制裁。

對此我早就已經多方聯絡民進黨的政治人物反應有關這樣的現象,只是還沒有得到回應。

就算這樣,我們就要盡量接受嗎?

太過份了!

台南阿維 wrote:
我有幫忙管理幾個討論區,都是一些正常的網路社群,但是自從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以來,所謂不請自來的外送茶廣告,卻不知曾幾何時充斥著台灣各社群網站,幾乎是用色情廣告來寫日記的程度,每天都有砍都砍不完。
但是所有的網站管理者都知道,像這樣大規模的色情廣告絕非個人可以辦到的,背後肯定有黑道勢力在撐腰。
又因為大部份的網站經營者,對於黑道跟有些不肖警察有所關聯,這樣的刻板印象,更讓網站經營者們不敢親自報警,深怕自己的檢舉動作,反而會被黑道給報復。
所以就算大家都知道色情業者是用中華電信的固定 IP 來發送廣告,文章裡面留下的 Skype 跟 LINE 的帳號,都跟其實際操作者的個資有一定程度的關聯。
也會因為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保護,他們都不能主動提供個人資料給警方來協助辦案,他們都只接受警方正式行文才能配合偵辦,就這樣持續永無止盡的惡性循環。
搞到最後不是自己默默的刪除文章,不然就是直接放棄經營網站,都快搞不清色情廣告這件事到底違不違法,應該要受到法辦的,到底是色情業者,還是網站經營者了。
請問你們是如何看待這個現象呢?


我想請教開版的幾個問題:
1.過去(在施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前)你管理的討論區,有色情廣告嗎?施行前後的數量有明顯差異嗎?
如果這題的答案為否,那賴在個人資料保護法上面,我能同意。
反之,那就不能單怪這個法吧?

2.你所謂的『背後肯定有黑道勢力在撐腰』?這個是從哪邊得知的?
也許套在你的下一句話『對於黑道跟有些不肖警察有所關連,這樣的刻板印象』,也很適合?
這是你的『刻板印象』?

3.既然都是固定IP發送,那為什麼不擋那個IP?(抱歉,我的網路知識不足,不知道如果
 單純擋那個IP,是否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4.套句你的話『中華電信固定IP...實際操作者的個資...不能主動提供』,
 所以,你打算扮演柯南自己去找到這些『實際操作者』,然後施以懲戒?
 如果你報案了,除非警方吃案,不然正式公文過去,這些電信業者為何敢不提供?

從這些推論中,我認為你能做到的事情只有:
1.刪文(你自己說的)
2.放棄(也是你自己說的)
3.報警(你不想做,但是很多網友都推薦你做)
4.發牢騷(這是你現在做的)
5.代替月亮來懲罰那些『實際操作者』(這不會是你發完牢騷後想做的事情吧?)
我必須要很明確的說明,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實施以前,台灣網路社群圈,就只有來自中東跟俄羅斯的垃圾廣告,這些廣告機器人發表的廣告,只要設定中文問答集或是其他的識別確認,都能夠有效的防止廣告機器人發表。

但是台灣的色情廣告,卻是完全人工的註冊,甚至不排除是使用自動發文程式來大量發表,對於任何對付機器人的防範措施,根本對他們完全沒有用。

至於在犯罪偵查的方式,過去在沒有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前,大概只要向中華電信寫信檢舉說,色情業者有使用固定 IP 來發廣告的行為,他們大概就能夠直接主動跟警方配合協助偵辦了。

但是現在卻是層層把關,必需要當事人到派出所留下個人資料報案檢舉,如果走到訴訟階段,對方肯定就會知道誰是告密者,這部份我親自跟刑事局偵九隊確認過了,但如果要正式處理,就只能這樣做。

就算只是提供犯罪證據給警方不會讓對方知道個人資料,還是要到派出所去製作筆錄,你還是要去擔心不會被受理的員警出賣給色情業者的恐懼感。

如果大家對『警察收賄』這四個字的新聞有印象的話,我相信不會有任何人主動針對跟黑道有關的犯罪事件去主動報警,再去嘗試這樣的可能性到底會不會成真吧?

事實上我的業主,就是因為有考量這樣的可能性,就決定放棄報警的念頭,在問題一直沒有辦法有效解決的情況下,就直接選擇關閉討論區了。

我那個業主,他們是知名的出版社,因為害怕受到黑道的傷害,就只能選擇放棄經營多年的討論區。

那至於中華電信的固定 IP 的問題,我只能說就算封鎖那個固定 IP 位址,他們也只要在中華電信客服專區那邊更換新的固定 IP 位址,照樣還是能避過封鎖。

差別在於說變更固定 IP 位址,中華電信那邊就會有留下提出申請的用戶編號,這個跟他們實際的個人資料有關,如果有心要做不怕抓不到,問題就是沒人敢報警。

真正能夠解決辦法的,就只有透過修法,將網路非法廣告犯罪,列為不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的範圍,降低犯罪偵查的偵辦門檻,只要站長提供發表記錄截圖檔,就能夠針對匿名檢舉的方式來成案。

畢竟說難聽一點,就算我網站上的發表記錄的 IP 位址,有可能造假來陷害別人,我也不可能去更改其他網站有相同文章內容的 IP 位址,光是在這個基礎上,就足夠當做證據了!

我想說的是,這不是只有我遇到的事情,這種東西也不應該要由小老百姓來承擔,因為大家都會怕死,也不可能去嘗試哪天走在路上被開槍打死的可能性。

這就是我對黑道跟警察在台灣的既定印象,也是我許多業主在看到相關新聞的共同想法,換作是你們敢主動嘗試嗎?
現在好像都提倡 本人!!! 所以應該就不是不實廣告 我是不是搞錯重點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