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ichan wrote:
我不知道你是"認真"...(恕刪)
嗯,看看01的分區,放在這邊應該是要練肖話才對;
但是看他這麼認真的計算責任歸屬,又覺得應該是認真的才對,
總之,開版的你搞的我好亂啊~
tsaichan wrote:
我不知道你是'認真...(恕刪)

台南阿維 wrote:
我有幫忙管理幾個討論區,都是一些正常的網路社群,但是自從個人資料保護法上路以來,所謂不請自來的外送茶廣告,卻不知曾幾何時充斥著台灣各社群網站,幾乎是用色情廣告來寫日記的程度,每天都有砍都砍不完。
但是所有的網站管理者都知道,像這樣大規模的色情廣告絕非個人可以辦到的,背後肯定有黑道勢力在撐腰。
又因為大部份的網站經營者,對於黑道跟有些不肖警察有所關聯,這樣的刻板印象,更讓網站經營者們不敢親自報警,深怕自己的檢舉動作,反而會被黑道給報復。
所以就算大家都知道色情業者是用中華電信的固定 IP 來發送廣告,文章裡面留下的 Skype 跟 LINE 的帳號,都跟其實際操作者的個資有一定程度的關聯。
也會因為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保護,他們都不能主動提供個人資料給警方來協助辦案,他們都只接受警方正式行文才能配合偵辦,就這樣持續永無止盡的惡性循環。
搞到最後不是自己默默的刪除文章,不然就是直接放棄經營網站,都快搞不清色情廣告這件事到底違不違法,應該要受到法辦的,到底是色情業者,還是網站經營者了。
請問你們是如何看待這個現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