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0911 wrote:
我只好努力地站起來,試圖把鱉..(不!是孩子)抓下來

wei0911 wrote:
11/1追加
對21樓以下的人回覆
其實我沒有要"討拍"的意思喔~~一不小心會變"討打"...
至於"速食店"不是看書的地方我也知道
謝謝大家的提醒
去摩斯前...我是在附近的自修室看書
看到一些人趴著休息,讓我也想睡了
所以去喝杯咖啡提神(總不能帶去自修室吧?)
原本就預計在速食店待不會超過一小時
*只是我的重點是...該如何處理才不會傷到小孩
畢竟人多...人人都有玻璃心的
另外~~不好意思喔!我是女的當不了繼父....
如果我是男的...很快就能把他拎在一旁了==
但也不是正妹...是歪姊了...
不用想太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