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著作權?這該怎麼處理啊>"<(108年2/17二更)


命運的吉他 wrote:
追蹤一下,我身邊也...(恕刪)

這間影片公司好像都這樣,專門告民眾侵權,我去查了之後,發現很多人被這間公司告,之前還有個大學生因為在YouTube點收藏影片還是稍後觀看就被告了。

Lulu1017 wrote:
這間影片公司好像都這...(恕刪)


沒意外應該是華硬!

命運的吉他 wrote:
沒意外應該是華硬!...(恕刪)

不是喔,不過華硬在這類的討論區也常看到
我查到的是high樂=_=

Lulu1017 wrote:
其實也不會怕,只是覺得莫名其妙,而且我也沒下載啊
最氣的是,還被我家管理員問"妳是做了什麼事,警察寄掛號信給妳捏,還是從台北寄的喔~"

叫他把案子轉給在地的分局、派出所,不要你自己跑來跑去

cinnamon coffee wrote:
叫他把案子轉給在地...(恕刪)

我已經請他幫我轉了,不過他到現在都沒聯絡我。
我本來也沒打算上去了,不能轉就讓他提告,反正問心無愧。
Lulu1017 wrote:
我已經請他幫我轉了,不過他到現在都沒聯絡我。
我本來也沒打算上去了,不能轉就讓他提告,反正問心無愧。

不行啦!

千萬要去

警察只是問問案做做筆錄而已

然後就送去檢察官那裡

由檢察官判定要不起訴還是和解的

如果妳不去就連不起訴的機會都沒有了!

所以一定要去

01小十字 wrote:
不行啦!千萬要去警...(恕刪)

我知道了,謝謝你~


樓上有部分人講的不對,請樓主多爬一下之前很多人發的文就知道!

警察的約談,可去可不去!

嫌太遠,可以不去!也可以要求,由戶籍地的派出所代為製作約談筆錄!

更可以要求轉移管轄權到你的戶籍地派出所.

你在警局說的話,到了地檢署還是要跟檢察官從頭再說一遍,

所以有的人會選擇不去,告訴警察說你要直接跟檢察官說就好了!.....

去警局做筆錄的唯一用處是,案子移到地檢署,檢察官如果覺得案子"太扯",

可以直接"偵結"不起訴,連偵查庭都不用開.

至於"和解",要看對訴兩造的意願,只要任何一方不同意,"和解"都不會成立的!

不是由檢察官判定的!

tsaichan wrote:
樓上有部分人講的不...(恕刪)

其實我也是這樣回警察的,因為一開始我打去詢問,非承辦員警還問我是不是要改時間或換地方,換了承辦員警之後,他說不能換,不然把那個說能換的人找出來啊(我那天中午接到通知書之後有點緊張,立馬就打去問,非承辦員警說要晚上承辦員警才上班)
承辦員警的口氣就像上面的大大說的,不太友善,所以我就說,不能轉我也沒時間上去,要不就直接送吧...他才說要幫問看我居住地哪間分局可承接...

說真的,這輩子我都沒接過這種信,沒發生這種事,一開始不明所以很慌張,不過想想自己也問心無愧,要查要辦就來吧,頂多特休不能出去玩,拿來跟他耗了(嗚嗚…我的特休...)
地檢署也可以試試看聲請移轉管轄到您的住所地,
只要高檢署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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