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兒的媽 wrote:我身上的錢甚至不超過一百塊 我連要怎麼活到下個月我都不知道我壓力真的好大好大 好想自殺喔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度過這一關 你的問題不在於沙發,應該求助於市政府的社福機構,他們有全面的協助,也有急用金可以借好像某些慈善機構也會協助,慈濟不曉得有沒有
White bear wrote:大哥,你跟裝潢公司...(恕刪) 我不是市民?工程公司不履行合約找律師無效甚至出言恐嚇說要把蓋好的部份敲掉那請問樓主1萬5費用不也是個人問題嗎?如果他小孩沒把沙發畫到就沒有這1萬5的事了況且,我只是表訴說就算這種私事找議員也不會得到幫助並不是要講我個人的事情搞清楚狀況吧
貨比三家不吃虧!!沙發損壞就恢復原狀就好!!別傻傻地被坑殺!!昨天才處理馬桶漏水,廠商報價從11000到4000都有!!妳不做功課,肯定吃虧的!!還有住這青年住宅可以要求空屋嗎?!感覺好像是引君入甕耶!!妳這肥羊被斬殺只是時間的問題!!一個女兒的媽 wrote:我壓力真的好大好大 好想自殺喔我真的不知道要怎麼度過這一關 (恕刪)
一個女兒的媽 wrote:如果當場去點交 ...(恕刪) 反正樓主就說沒錢了,點交有爭議就說金額過大付不起,法院處理,到時候開庭時看賠多少就賠多少就賭樓主的自由心證,再怎麼判也不可能超過1萬5,太誇張了這樣的邏輯應該可行吧?
有沒有考慮商量能不能找二手沙發來換也許不用到一萬五、甚至您去臉書社團問也許也會有人願意幫您喔很抱歉我並非來酸您,但我看到文章有說「是女兒有畫沙發」...既然您已知道沙發破壞的原因為何了,是自己的女兒就必須負責喲!因為不是點交員刻意要你賠錢去破壞的..而是真有此事,若您覺得不合理可以嘗試交涉 努力溝通,也可以思考看看:如果今天是你把房子租給別人,租客破壞沙發您當下是會怎麼處理呢?...租這種地方麻煩就是麻煩在他們都會公事公辦,您要加油,如果每個人承租都一點一點的破壞家具,拿到最後是不是就沒有完整的家俱給以後承租的人使用了?以後的人可能都只能用又破又舊的了...這不只是政府的責任,因為我們每個人所繳納的稅款都用在不同的地方,我們也不一定有繳稅在這些國宅建設方面⋯⋯而是要大家一起共同來守護喔!加油吧!也許能談談分期,一個月1000..至少也不那麼吃緊!該賠償的還是要賠償喔!祝您順利
一個女兒的媽 wrote:如果當場去點交 如果無法在當下拿出錢 他們會強迫住戶簽本票 才會放我們離開...(恕刪) 〉〉〉沒錢就兩手一攤等有錢再還依照現行法令,即使法院執行也要保障債務人最低生活費(約19800元)你不想簽本票,會不譲你離開?那你趕快報警告市府公宅人員,妨礙自由丶強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