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大叔 wrote:大家會比較好奇樓主...(恕刪) 說出來是沒關係,我在其他網站也有寫,只是我表達內容寫太爛了....沒仔細看的人,酸我.也有安慰建議的有仔細看的人說的比較公正遇到幾位也有同樣情形的..就懂了,有一位網友分析了我的狀況:(感謝她)<你的敘事能力太差了,就是情緒碎念廢話太多沒重點模糊掉你要表達的事情,人家只會看到你在爭產討拍>.補充:我不是要爭產,,都以繼承了是繼承後...拖了近20年2各姊,1弟擺爛沒處理的房子土地(要拖到第幾代?)我出面處理
四處遊玩 wrote:說出來是沒關係,我...(恕刪) 你後面的敘述正經 所以我也正經回你75%持分的人約仲介出來 ; 出售他們持有的75% , 可以嗎 ?你不同意 ;其中之一的選項是你買回那75%持分 , 還省手續費
四處遊玩 wrote:不好意思 我看...(恕刪) 6/11 已經有人回覆過你了 ; 那篇講的是 共有物分割之不動產變價分割 (持份地分割)除此之外 ; 把自己的持份賣掉也是選項 ;https://www.howiechang.tw/article/195假設如你所說 , 三個人要賣 , 一個人不賣 ;要嘛你出錢把那屋子的其它三人擁有的75%買過來 ; 要嘛那三人找願意買到共同持有物產的第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