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違停留負評被告妨害名譽

西門吹牛 wrote:
沒辦法
法律就是這樣...(恕刪)

是的,如果他堅持和解要錢,剛好家人就有律師,就直接跟他走私法
迷航 wrote:
違停不反思,還想以告...(恕刪)

由此可見⋯⋯⋯此人⋯⋯⋯剩下我不多說了XD
檸檬酸溜溜 wrote:
謝謝您的回覆,我之前...(恕刪)


哇版主都想到高院了. 後面看到版主家人有律師. 難怪.

這店家踢到鐵板了
那天西奈山頂是Enki wrote:


哇版主都想到高院...(恕刪)

沒有,不是這個意思,但是基本上是要保護自己,但我是很希望都是小事,硬要搞成這樣,本來住戶們也都是請管理員溝通,但擺明就是不理你,一給負評就收乾淨然後反告人家,我真的不明白為甚麼可以做錯事然後很大聲喊冤,一直強調他因為這樣去看精神科、睡不好、生意不好,他沒想到其實我也可以主張他這樣做錯事不聽勸還反告我也讓我造成精神壓力也需要去看精神科啊~
檸檬酸溜溜 wrote:
沒有,不是這個意思,...(恕刪)


那你們有考慮過會在精神科相遇嗎?
沒有的話!
都是假的!

別怕!
路霸只是怕畫紅線
以後他也不能亂停

本來他買店面,騎樓給人走路空間就好
都拿來停車是太自私了
coffeesteakxboxone wrote:


那你們有考慮過會...(恕刪)

哈哈,相遇真是太好笑了XD
政府函文有下來明文規定不能停的,我想把事情畫句點,但顯然對方不想啊(攤)
檸檬酸溜溜 wrote:

哈哈,相遇真是太好...(恕刪)

老闆是做吃的嗎?我記得有人建議過,政府機關還有叫做衛生局和環保局的可以試試
重複了
JammyHsu wrote:

老闆是做吃的嗎?我...(恕刪)
不是做吃的,就只是一般商家而已唷
好可惜喔!版主沒有將最後的結果告訴版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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