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決策小組 wrote:有沒有考慮終生租房買(恕刪) 非常謝謝你的建議還有拍拍的貼圖我有開始在考慮了我或許會把我的頭期款先去新北市買一間中古屋出租租金收入繳房貸、然後自己再花一萬多在台北市租房子(工作)租金繳房貸那裡就當作是繳了頭期款就閉著眼睛不管了,三十年後就有房子了中間租客大大小小的問題當運動做身體健康的每月台北市的租金就當作是做頭髮做指甲買衣服花掉了吧...PS可是台北市一萬塊都只能租到鬼屋...............
findlife wrote:租房外,離開原生家庭(恕刪) 不要那麼專業!!謝謝中肯建議!! 可能要去月老拜一下了...(至少有什麼事情,有一個人,可以說說話或討論一下,人生中有人可以商量事情該有多好,希望我有一天會從mobile01板消失(咦?) )請幫我集氣 (集氣用在這對嗎!!)
不要簽,一句老話:不要太相信你的父母,尤其是錢,很無奈,但這就是社會的真相,人被錢逼急的時候,什麼話都說的出來,什麼事都做的出來,父母面對小孩之間的金錢瓜葛,往往只顧著他們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公平,可能是希望小孩和睦相處,也可能是本來就比較疼愛特定子女,或者希望小孩之間不計較利害,互相幫助,小孩一定要堅持自己的立場,別讓自己的權益受損,甚至跟著其他兄弟姊妹陪葬,尤其有些非常沒路用的兄弟姊妹,虧了一堆錢就吵著先分家產,甚至堅持照他意思分,不然就是想盡辦法跟父母挖錢,
夢裡什麼都有 作夢姐 wrote:今天所有財產都留給在大陸的哥哥我媽手邊現金都匯過去給他當生活費那她要是失智、生病、失能豈不重擔全部要我承擔畢竟人的老年從生病到離世少則一兩年多則五年十年...............(開什麼玩笑) 你,你母親,你哥大概幾歲?你母親大概有多少財產?如果沒有多少,就把文件簽一簽,放棄繼承,而且想辦法斷絕關係。依你描述的情形,搞不好你母親老的時候不僅沒有錢,還可能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