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999 wrote:
第7與第9看起來有重(恕刪)


也不僅只第7與第9重疊而已,例如,符合第7與第9的人同時也可能是一類醫護或四類的社工,
我個人是沒有從中看出他們有避開這些重疊的情況,下方也無說明,
也就是說衛服部要這樣區分只能用作順序的定訂,是以人數上也只能用估值,
而因為有重複計算的可能,編表時絕不該加入累計人數這一欄,
這也是為何我先前會弄錯。

簡單說,單憑此表看不出官方有把年齡、疾病與職業做出不會重複計算的區隔,
,也就不能編累計人數這一欄,節目組大概跟我一樣眼拙,搞錯了欄位,
不過做這張表的人也有一點責任吧。
貓貓籠九 wrote:
既然二哥來了我認真回(恕刪)
分太細會不好執行,民眾也不易理解
而且沒疫苗怎麼分都沒差
軍師聯盟 wrote:
也不僅只第7與第9重(恕刪)
這很容易
如果某個人同時屬於第 i、j 類 (j > i)
則把他歸在第 i 類,第 j 類就不重複計數


官方製表一定有考慮這個問題
才能算出累計人數


累計人數的意義是什麼?
代表所需要的總劑量
所以有可能重複?
Stallings wrote:
這很容易如果某個人同(恕刪)


這位大大說得很好,同時屬兩類以上歸再靠前一類即可,

累計人數的意義也確實是計算需要劑量之用,納入當然是可以的,
但我是這樣想,當你達不到這些劑量時,總數也只是個參考,
還是只能依順序施打,再說這最終需要劑量難道不是以全島人數算嗎?

至於是否重複的問題只是我的一個疑問,我雖看不出有否區隔,
也未必是表內一定有重複的意思,只不過這表格引用那麼多年度的資料,
如一類、五類是109年度,七類又是106年度,四、六、八、九類又是108年度...
我比較笨,不明白如何從不同年度的資料中,準確地去剔除重複的人員資料,
但也許政府就是有辦法把不同的年度資料做校正回歸吧。
軍師聯盟 wrote:
這位大大說得很好,同(恕刪)
其實表格我沒細看
反正輪不到我
但人員分類和累計勢必是如我說的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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