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999 wrote:
第7與第9看起來有重(恕刪)
也不僅只第7與第9重疊而已,例如,符合第7與第9的人同時也可能是一類醫護或四類的社工,
我個人是沒有從中看出他們有避開這些重疊的情況,下方也無說明,
也就是說衛服部要這樣區分只能用作順序的定訂,是以人數上也只能用估值,
而因為有重複計算的可能,編表時絕不該加入累計人數這一欄,
這也是為何我先前會弄錯。
簡單說,單憑此表看不出官方有把年齡、疾病與職業做出不會重複計算的區隔,
,也就不能編累計人數這一欄,節目組大概跟我一樣眼拙,搞錯了欄位,
不過做這張表的人也有一點責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