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為或應逐步調整資源的分配,讓國家的體育經費資源分一些出去用於改善體育教育與全民運動的推廣~減少(不是全面取消而是調整比例)對於專項競技運動優勝者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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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以前有個同事,出於自身對於巴西柔術的愛好,多年來每天上班前風雨無阻的去道館認真的進行訓練後再來上班 ,後來以個人的身份多次出國比賽並取得優異的成績,2017年去美國參加世界杯時同事們還集資贊助她旅費,結果得到了她那個級別世界第三的成績,一直到2019年以超過40歲的年紀參加選拔,成為代表台灣的國手去阿布達比參加國際賽並得到冠軍的殊榮~


我這個同事即使已經成為國手並拿到國際賽事的金牌,我們國家除了旅費外也沒給她什麼優厚的獎勵~但她還是熱愛這個運動,並每天不斷努力的進行訓練~
豐厚的獎金也許能讓有些選手更加努力去贏得比賽,但推廣體育運動並非只有以用高額的獎金來鼓勵選手一途,資源不是無限的情況下是有排擠效應的,我不否定對於菁英運動員該給予適當的獎勵,但全有或全無並不是好方法,否則除了少數的金牌選手外,其他沒拿到亞奧運等特定賽事專項競技運動金牌的選手或國民,難道就不能分享到更多一些體育項目的資源嗎?
或許應該讓資源更合理平均一些的分配進入教育體系裡,不完全以培養專項運動人材為目的,改善體育師資融入運動科學,並讓不同的個體在教育體系下可以尋找自身適合或有興趣的項目,探索自我變強的可能性,使終生運動健康的概念得以建立,除了能建立更好的全民運動風氣亦有利國民健康也能降低醫療與長照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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