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bage101 wrote:活著的意義? 不知道...(恕刪) 不談宗教輪迴論死後是否有意識。我是覺得如果真的身體不健康很痛苦,半身不遂,植物人,也無法逃避和改善,不然其他生活還可逆的事情和心境,給自己一點求生機會。除非雙親也不在了,或他們虐待或小時候棄養你,也沒有幼小的子女,一切責任都已盡。應該說在人世間,都有自己的責任吧。就像有人突然要出家作和尚尼姑,可是他爸媽還在,小孩還小,當然也可以直接就去,但是他的責任未了,就這樣突然就離開,就去,在世的人,身邊愛你的人可能會帶著想念你及遺憾過活。理想是溝通好,或責任了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