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chang1969 wrote:
E大,您說的是真的嗎...(恕刪)
底下是新發布的新聞
【聯合報╱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09.01.13 03:22 am
圖/聯合報提供
個人理髮店、雜貨店等小商店能抽菸嗎?衛生署昨天一早宣布,只要工作人員不滿三人,不必禁菸,也放寬醫院戶外院區禁菸規定,不料傍晚又改口,還是不能抽。
不到十二小時,衛生署對菸害防制法的解釋就變了兩次,不只地方和各縣市執法人員霧煞煞,連董氏基金會也覺得不可思議。
菸害防制新法前天上路,外界疑問排山倒海。衛生署長葉金川昨天一早緊急開會,一度決議醫院、火車站戶外區域不再全面禁菸,以建物方圓十公尺內為禁菸區;最令外界震驚的是,衛生署還放寬雜貨店、眼鏡行、理髮店、便利商店等商店禁菸規定,只要個人獨資或是兩人合夥,就不必禁菸。
衛生署解釋令一出,地方衛生單位人員抱怨電話隨即湧進衛生署,有稽查人員說「昨是今非」,已經開出的告發單怎麼辦?還有人大吐苦水,「這樣根本沒辦法做事」,也有人質疑十公尺要怎麼算?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說,他們昨天共接到七縣市的電話,稽查人員不知所措,工作全停擺;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姚思遠批評,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根本是錯誤解釋。
由於外界反對聲音實在太大,昨天傍晚國健局陸續改口,先是說商店屬於公眾消費室內場所,應全面禁菸;到了晚上快九時,要求院區明確的醫院全面禁菸,院區界定則以建築物牆腳計算,十公尺內禁菸。
至於車站,衛生署反覆思考後,決定維持早上決定,建物戶外方圓十公尺內為禁菸區,不再改變。至於廟宇、公車站牌、半開放式早餐店、薑母鴨店、羊肉爐及百元快炒店等都可以抽菸。
儘管昨天夜裡國健局再度大翻轉,幾乎回到原點,但民間團體仍覺不可思議。董氏基金會說,為了讓新法順利通過,當初含淚通過此妥協版本,沒想到好不容易盼到新法上路,國健局竟然成了新法執行時最大的阻撓。
另外一篇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新菸害防制法十一日實施後,很多場所都不能抽菸,對癮君子來說,最關心的是到底什麼場所可以抽菸?才不會被罰二千到一萬元。
夜營型KTV 可以
衛生署衛生教育主任游伯村表示,今後的室內場所除了依規定所設置的吸菸室之外,絕大多數都是不能抽菸的,只有雪茄館、晚上九點以後才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才能進去的夜店酒吧及視聽歌唱場所例外。不過,如果是中午或下午就開始營業的餐廳,到晚上「轉型」為夜店,或者二十四小時營業的KTV都不適用這個規定。
半戶外開放餐廳 請用
再者,像是店面的四面牆中有一面牆是半戶外開放的餐飲場所,例如一些薑母鴨、羊肉爐及滷肉飯的店等則不受禁菸的限制。
至於癮君子最容易在哪些不該抽菸的地方抽菸,誤觸法網而挨罰呢?衛生署官員表示,火車月台風險最高,另外海水浴場及室外運動場,除了劃定的戶外吸菸區外,也都不能抽菸。
個人辦公室 禁止
衛生署衛生教育主任游伯村指出,很多人以為放東西的貯藏室應該沒問題吧?答案卻是否定的,依規定貯藏室就是禁菸場所;還有主管辦公室,不管是董事長或總經理辦公室,就算只有一個人在裏面辦公,但因為整棟大樓的空調是互通的,所以也是禁菸場所。
另外,KTV及網咖包廂,不管人數多寡也是全面禁菸的;更需要特別提醒的就是計程車也是禁菸空間,即便只有司機一人或是司機加上乘客只有二人坐在車內,也一樣得禁菸。
教授研究室 禁菸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新法實施後,樓梯間及廁所是最容易被誤以為可以抽菸的地方,最近董氏基金會接到不少詢問電話,問的都是大學教授研究室,依新菸害防制法規定,全面禁菸的場所包括了大專院校室內場所,所以大學教授研究室就算是教授個人做研究的地方,也得禁菸。
比較特別的是,醫療及護理機構無論室內或室外是全面禁菸的,即便是戶外也不能劃定吸菸區;不過,老人安養機構則不在此限。
安養院老人 有特許
游伯村表示,老人安養機構室內可以設置吸菸室,戶外也可以劃吸菸區准許抽菸,主要為當時立法時,有考慮到老人家生活較為枯燥,有時只想「哈」一管調劑一下生活,所以沒有全面禁止抽菸。
至於公車站牌、候車亭、小吃攤、馬路上、海灘、大樓頂樓、沒有封閉的陽台、自宅及登記在二人以下公司等還是不受限制。